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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530MA13N20613 | 建设单位法人:栾立华 |
| 边振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 |
| 锡林****工业园区 |
| **华鑫废旧塑料回收再生**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86-废旧**(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C42-废弃**综合利用业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 **锡林****工业园区 |
| 经度:116.05196 纬度: 42.2602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9-03 |
| 蓝环审书〔2019〕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8-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2.4 |
| 1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2530MA13N2061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502MA0Q0AB67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902MA0Q02049R | 竣工时间:2024-09-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处理废旧塑料1.5万吨,生产再生塑料粒子1万吨,生产各类塑料编织袋3000万条,生产滴灌带3000万米;废旧轮胎加工处理2万吨生产橡胶粉。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再生塑料粒子1万吨/年(PE再生塑料颗粒7200吨/年,PP再生塑料颗粒2800吨/年)。 |
| 由于受建设资金影响,项目文件中关于“编织袋、滴灌带及废旧轮胎加工处理相关工艺及设备设施”相关内容未建设,后期相关内容建设完成后单独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本次项目验收范围为蓝环审书〔2019〕1号文批复的《**华鑫废旧塑料回收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分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及配套的附属工程、环保工程及公用工程等建设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分别对回收的PE材质废旧塑料(滴灌带、旧地膜和矿泉水瓶等)进行分选、破碎和清洗及甩干,将预处理后的废旧塑料运送至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用于生产PE再生塑料颗粒和PP再生塑料颗粒。PE和PP材质废旧塑料工艺流程一致,仅原料存在区别。主要工艺流程如下所述: 1.分选 原料已经过初步分选,为保证产品质量,破碎前再次进行人工分选,分选出企业需要的可再生塑料,该过程会分选出不可利用的杂物垃圾,如废铁、废纸、废木片等。 本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杂物垃圾等一般固废,由建设方分类收集后,****回收站处理,不可回收材料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破碎 由于分选后的部分原料尺寸较大,需要先使用液压剪刀进行剪裁成便于破碎的小尺寸物料。剪裁后的物料通过传送上料机皮带传送至破碎机内进行湿式破碎,最终破碎成1~2cm的碎片。由于破碎机采用喷淋式除尘,破碎工序不会有粉尘产生。 本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喷淋废水,喷淋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破碎工序。 3.清洗 拟建项目塑料清洗包括搅拌清洗、清洗水槽清洗以及水浮式料仓,清洗过程中不加任何清洗剂。达水槽末端时使用绞龙将清洗干净的塑料碎片运至水浮式料仓,由水浮式料仓运送至甩干机。 首先将破碎后的物料自动滑入搅拌机内进行初步搅拌清洗,清洗一段时间后物料进入水槽拨料机内进行拨料搅拌漂洗。项目水槽拨料机为矩形槽,在水槽上方每隔0.5m安装一个搅叶,废塑料碎片落入水槽后漂浮在水面上,在搅叶的搅动的作用下清洗掉碎片表面的泥沙,并往前运动,到达水槽末端时使用绞龙将清洗干净的塑料碎片运至水浮式料仓,由水浮式料仓运送至甩干机。 本工序污染物主要为清洗废水,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清洗工序。 4.甩干 经清洗后的废塑料进入甩干机进行离心甩干脱水,甩干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水送至清洗工序进行回用。本项目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分为聚乙烯(PE)再生塑料颗粒和聚丙烯(PP)再生塑料颗粒生产设备各2套。 5.熔融挤出 甩干后的废塑料碎片通过输送机送至挤出机,PE在120~140℃熔融30s后(PP在160~220℃熔融30s后),在铁制滤网的作用下挤压成条状,直径约为0.45mm-0.55mm。 本工序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挤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挤出废气经挤出口处集气罩收集,PE再生塑料颗粒和PP再生塑料颗粒生产过程中的挤出废气汇集后经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联合生产车间内15m排气筒排放。 6.冷却 本项目为冷切造粒法,物料经挤出机塑化成圆条状挤出后成型为条状,冷却时造粒机配套冷却槽,拉条直接通入该冷却槽进行急速冷却定型。冷却槽为浸浴式,即拉条在水槽中完全浸没在水中。冷却水循环使用,部分循环冷却****园区管网****处理厂。 7.切粒 条状塑料进入切粒机进行物理剪切造粒。根据客户需求将条料切割成相应尺寸的塑料颗粒。塑料颗粒的粒径约0.45mm-0.55mm、长度2.5mm-3mm。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分别对回收的PE材质废旧塑料(滴灌带、旧地膜和矿泉水瓶等)进行分选、破碎和清洗及甩干,将预处理后的废旧塑料运送至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用于生产PE再生塑料颗粒和PP再生塑料颗粒。PE和PP材质废旧塑料工艺流程一致,仅原料存在区别。主要工艺流程如下所述: 1.分选 原料已经过初步分选,为保证产品质量,破碎前再次进行人工分选,分选出企业需要的可再生塑料,该过程会分选出不可利用的杂物垃圾,如废铁、废纸、废木片等。 本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杂物垃圾等一般固废,由建设方分类收集后,****回收站处理,不可回收材料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2.破碎 由于分选后的部分原料尺寸较大,需要先使用液压剪刀进行剪裁成便于破碎的小尺寸物料。剪裁后的物料通过传送上料机皮带传送至破碎机内进行湿式破碎,最终破碎成1~2cm的碎片。由于破碎机采用喷淋式除尘,破碎工序不会有粉尘产生。 本工序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喷淋废水,喷淋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破碎工序。 3.清洗 拟建项目塑料清洗包括搅拌清洗、清洗水槽清洗以及水浮式料仓,清洗过程中不加任何清洗剂。达水槽末端时使用绞龙将清洗干净的塑料碎片运至水浮式料仓,由水浮式料仓运送至甩干机。 首先将破碎后的物料自动滑入搅拌机内进行初步搅拌清洗,清洗一段时间后物料进入水槽拨料机内进行拨料搅拌漂洗。项目水槽拨料机为矩形槽,在水槽上方每隔0.5m安装一个搅叶,废塑料碎片落入水槽后漂浮在水面上,在搅叶的搅动的作用下清洗掉碎片表面的泥沙,并往前运动,到达水槽末端时使用绞龙将清洗干净的塑料碎片运至水浮式料仓,由水浮式料仓运送至甩干机。 本工序污染物主要为清洗废水,清洗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清洗工序。 4.甩干 经清洗后的废塑料进入甩干机进行离心甩干脱水,甩干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水送至清洗工序进行回用。本项目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分为聚乙烯(PE)再生塑料颗粒和聚丙烯(PP)再生塑料颗粒生产设备各2套。 5.熔融挤出 甩干后的废塑料碎片通过输送机送至挤出机,PE在120~140℃熔融30s后(PP在160~220℃熔融30s后),在铁制滤网的作用下挤压成条状,直径约为0.45mm-0.55mm。 本工序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挤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挤出废气经挤出口处集气罩收集,PE再生塑料颗粒和PP再生塑料颗粒生产过程中的挤出废气汇集后经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联合生产车间内15m排气筒排放。 6.冷却 本项目为冷切造粒法,物料经挤出机塑化成圆条状挤出后成型为条状,冷却时造粒机配套冷却槽,拉条直接通入该冷却槽进行急速冷却定型。冷却槽为浸浴式,即拉条在水槽中完全浸没在水中。冷却水循环使用,部分循环冷却****园区管网****处理厂。 7.切粒 条状塑料进入切粒机进行物理剪切造粒。根据客户需求将条料切割成相应尺寸的塑料颗粒。塑料颗粒的粒径约0.45mm-0.55mm、长度2.5mm-3m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报告书要求:1.废气 (1)废旧轮胎破碎工序颗粒物: 废旧轮胎破碎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由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95%),除尘后净气经联合生产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集气风机总风量为8000m3/h,粉尘产生速率为0.417kg/h,产生浓度为52.13mg/m3,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浓度为2.38mg/m3,排放量为0.019kg/h,满足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治理措施可行。 (2)挤塑废气: 本项目挤塑废气包含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编织袋生产线和滴灌带生产线所产生的废气,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各生产设备产生的挤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集后送至1套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吸附效率90%)。挤塑废气量为28000m3/h,非甲烷总烃产生浓度为43.21mg/m3,产生速率为1.21kg/h,经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浓度为3.89mg/m3,排放速率为0.11kg/h,排放量0.52t/a。排放浓度满足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15m,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治理措施可行。 为确保VOCs达标排放,建议采用集气罩集气、活性炭吸附处理挤塑废气中有机物,****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增加一级UV光解氧化处理工艺,确保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规定的排放限值标准,厂房外无组织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厂界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生物质锅炉: 本项目拟建设一座3t/h的生物质锅炉,用以厂区内供暖季供暖。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SO2和NOx,生物质锅炉燃烧后废气经1套旋风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效率60%)。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量为3400m3/h,颗粒物产生浓度为37.93mg/m3,产生速率为0.13kg/h,SO2产生浓度为64.19 mg/m3,产生速率为0.22kg/h,NOx产生浓度为77.61 mg/m3,产生速率为0.26kg/h;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5.17mg/m3,排放速率为0.05kg/h,SO2排放浓度为25.68 mg/m3,排放速率为0.09kg/h,NOx排放浓度为31.05mg/m3,排放速率为0.11kg/h。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30m,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 mg/m3,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0 mg/m3,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0 mg/m3) 2.废水 新设120m3/h的絮凝沉淀设备,用于处理废旧塑料清洗废水,清洗废水损耗量为39.16m3/d(11748m3/a),其中蒸发水量为22.08m3/d(6624m3/a),污泥带走水量为16.68m3/d(5001.75m3/a);清洗水回用量为1862.43m3/d(558730.51m3/a),清洗水排放至分解池水量为18.81 m3/d(5643m3/a),暂存至少20d后确保农药成分分解,由分解池排放18.41 m3/d(5523m3/a),则清洗水补充新鲜用水量为57.57m3/d(17269.49m3/a)。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设备及分解池处理后污水水质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排放限值****处理厂处理。 循环冷却水为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塑料编织袋生产线和滴灌带生产线所使用,车间冷却水槽用水量为20m3/d(6000m3/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循环冷却水排放量为0.4 m3/d(120m3/a),损耗量为4 m3/d(1200m3/a)。则循环冷却水补充新鲜用水量为4.4m3/d(1320m3/a)。本部分外排废水仅盐分较高,类比同类项目,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排放限值。 建设容积为200m3的化粪池,用于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8m3/d(840 m3/a),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工程破碎机、提料机类等会产生空气动力学噪声,其等效声级<100dB(A),采用设备基础减震处理,利用封闭厂房隔声降噪,确保厂界及敏感目标的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1)分拣杂质 本项目分选产生杂质及粉尘量约为1661.69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可回收物品整理后出售,不可回****处理厂处理。 (2)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 本项目编织袋边角料产品量为31.71t/a,编织袋不合格产品量为31.55t/a;滴灌带的不合格产品量为6t/a,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直接返回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生产PP或PE再生塑料颗粒。 (3)清洗水池和絮凝沉淀产生的污泥 本项目絮凝沉淀产生污泥(原料携带泥沙、水泥)经污泥压滤机处理后产生量为8336.25t/a。建设单位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废旧紫外灯管 本项目产生的废旧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厂家及时更换、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贮存。 (5)废活性炭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3.24t/a,项目设置1间20m2暂存间,废活性炭经建设单位用塑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维修机油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维修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3t/a,贮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7)废旧轮胎布袋除尘器除尘灰 本项目废旧轮胎布袋除尘器除尘灰产量为1.71t/a,除尘灰收集后与橡胶粉一同出售。 (8)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2.5kg/d(15.75t/a)。分类收集于项目设置的垃圾桶内,建设单位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批复文件要求:1.废气: 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废旧轮胎破碎粉尘,生物质锅炉烟气,塑料颗粒、编织袋、滴灌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挤塑废气,及生活区食堂餐饮油烟。废旧轮胎破碎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生产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最终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塑料颗粒、编织袋、滴灌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挤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汇集后送至1套UV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及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通过生产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要求。生物质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最终烟气中各项污染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外排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废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破碎清洗废水、少量外排冷却水及生活污水。破碎清****设备处理后99%回用清洗、破碎工序,1%外排废水在分解池暂存至少20d,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中的限值要求后,与少****园区污水管****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提料机类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针对不同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处理,同时噪声源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加强厂区周边绿化,最终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分拣杂质、不合格的产品、絮凝沉淀产生的污泥、废旧轮胎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紫外灯、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的产品均回用生产;废旧轮胎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紫外灯由有资质的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厂家定期回收处置;絮凝沉淀产生的污泥、分拣杂质及职工生活垃圾由项目区封闭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1.企业建设沉淀池、污水收集池、溶气式气浮机及**池等废水处理系统,生产车间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入溶气式气浮机进行絮凝沉淀处理后进入**池内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冷却水经冷却塔循环使用,不外排。 3.项目生活污水经混凝土结构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正蓝****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塑料颗粒加工车间的挤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焦油捕捉器+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高15m高排气筒排放。 2.企业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了水泥硬化,安排人员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同时加强进出场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限速行驶的措施,降低车辆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厂区餐厅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将生产工序设备设施均安装在封闭的车间内,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降低项目运行期间噪声的影响。 2.企业加强对进出场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限制车速,减少鸣笛等措施降低车辆运输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项目运行期间塑料颗粒生产线产生的边角料、过滤塑料废渣及不合格产品均回用于生产。 2.项目运行期间的漂洗池、强洗池、沉淀池及蓄水池产生污泥经叠螺式污泥脱水机处理后,委托****清运处置。 3.项目在原料分拣过程中固体废物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处,可回****回收站,不可回收材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厂区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清运处置。 5.项目运行期间产生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及焦油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截止验收监测期间,尚未产生相关危险废物。企业建设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20m2),地面防渗结构(由下向上)为C30混凝土硬化(厚20cm)+厚2mm、防渗系数为0.52×10-13g﹒cm/cm2﹒s﹒Pa的HDPE土工膜+厚3cm砂浆+环氧地坪漆,防渗满足环评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 (六)其它方面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企业成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安排人员负责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同时针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管理制度,设置相关环保标识。 2.建设单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于2024年4月1日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编号:****)。 3.企业针对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管理要求,编制了《**华鑫****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152530-2025-027-L。 |
| 经调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中内容相比,部分建设内容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1.供暖方式发生变动 环评文件的内容:采用生物质锅炉。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电锅炉供热。 变动原因:企业考虑环境保护管理要求,采用清洁能源电锅炉代替生物质锅炉,减少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 2.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去向发生变动 环评文件的内容:建设120m3/h絮凝沉淀设备,清洗****设备处理后,99%返回清洗和破碎使用,1%通过园区管网****处理厂;建设400m3分解池一座,用于分解生产废水中可能存在的农药。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在厂区内建设2座(六级)沉淀池,车间的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污水池(容积265m3),最后进入溶气式气浮机进行絮凝沉淀处理后进入**池(容积265m3)循环使用,不外排。 变动原因:企业为了提高生产废水回用率,减少废水排放,优化了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由于配套设置了多级沉淀池和污水池,同时企业也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车间排放口和废水池的废水相关重金属因子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加药等处理措施,同时项目生产废水也不外排,故取消了分解池的建设。 3.废气处理设施及去向发生变动 环评文件的内容: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滴灌带生产线和编织袋生产线的挤塑废气,每台挤塑机配套1套(共14套)集气罩收集,经管道汇聚,送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颗粒生产工序挤塑机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焦油捕捉器+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经高15m排气筒排放。 变动原因:企业为了提高塑料颗粒加工车间有机废气的处理效果,废气处理设施新增了“焦油捕捉器”,进一步降低有机废气污染物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4.车间的数量及库房数量及面积发生变动 环评文件的内容:建设一座联合生产车间,所有生产线都在联合车间内;原料及成品仓库2000m2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共建设5座车间,每座车间1470m2,其中4座作为塑料颗粒加工生产车间,1间作为原料和产品库房。 变动原因:企业结合市场情况,****建设部分内容(塑料颗粒加工),其他产品加工生产工序均未建设,故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将车间的数量和面积进行了调整。 5.危险废物的种类发生变动 环评文件的内容: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和维修机油、UV废旧紫外灯管。 实际建设内容: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和维修机油、UV废旧紫外灯管及焦油。 变动原因:企业为了提高生产工序中废气处理效果,增加了废气处理装置(焦油捕捉器),有效减少塑料颗粒加工工序中废气中有机污染物的排放,产生少量的危险废物“焦油”。项目新增的焦油不涉及项目生产工艺或者规模变化新增的污染物,属于新增废气环保设施产生的副产物,产生的焦油暂存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原料清洗设备发生变动 环评文件的内容:PE材质废旧塑料破碎清洗设备1套、PP材质废旧塑料破碎清洗设备1套。 实际建设内容:PE材质废旧塑料破碎清洗设备2套、PP材质废旧塑料破碎清洗设备2套。 变动原因:因项目PE生产设备分别设置在不同厂房,故按照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增加1套破碎清洗设备满足工况;因PP生产设备为2套,1套破碎清洗设备无法满足工况,故增加了1套破碎清洗设备;以上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六级沉淀池后的上清液收集至污水罐后进入溶气式气浮机进行絮凝沉淀处理后进入**罐循环使用,多余循环水暂存至蓄水池,不外排,且项目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动。 对比《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重大变动情形的内容,项目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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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絮凝沉淀设备、分解池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沉淀池、污水收集池、溶气式气浮机 | 已监测 |
| 1 | UV光解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焦油捕捉器+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箱 | 已监测 |
| 1 | 基础减震处理,利用封闭厂房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将生产工序设备设施均安装在封闭的车间内,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降低项目运行期间噪声的影响 | 已监测 |
| 1 | 报告书要求:(1)分拣杂质 本项目分选产生杂质及粉尘量约为1661.69t/a,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可回收物品整理后出售,不可回****处理厂处理。 (2)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 本项目编织袋边角料产品量为31.71t/a,编织袋不合格产品量为31.55t/a;滴灌带的不合格产品量为6t/a,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直接返回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生产PP或PE再生塑料颗粒。 (3)清洗水池和絮凝沉淀产生的污泥 本项目絮凝沉淀产生污泥(原料携带泥沙、水泥)经污泥压滤机处理后产生量为8336.25t/a。建设单位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废旧紫外灯管 本项目产生的废旧紫外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厂家及时更换、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贮存。 (5)废活性炭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3.24t/a,项目设置1间20m2暂存间,废活性炭经建设单位用塑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6)维修机油 项目生产过程中设备维修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3t/a,贮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7)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2.5kg/d(15.75t/a)。分类收集于项目设置的垃圾桶内,建设单位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批复文件要求: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分拣杂质、不合格的产品、絮凝沉淀产生的污泥、废旧轮胎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紫外灯、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的产品均回用生产;废旧轮胎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处理;废紫外灯由有资质的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及油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厂家定期回收处置;絮凝沉淀产生的污泥、分拣杂质及职工生活垃圾由项目区封闭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1.项目运行期间塑料颗粒生产线产生的边角料、过滤塑料废渣及不合格产品均回用于生产。 2.项目运行期间的漂洗池、强洗池、沉淀池及蓄水池产生污泥经叠螺式污泥脱水机处理后,委托****清运处置。 3.项目在原料分拣过程中固体废物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处,可回****回收站,不可回收材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厂区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清运处置。 5.项目运行期间产生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及焦油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截止验收监测期间,尚未产生相关危险废物。企业建设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20m2),地面防渗结构(由下向上)为C30混凝土硬化(厚20cm)+厚2mm、防渗系数为0.52×10-13g﹒cm/cm2﹒s﹒Pa的HDPE土工膜+厚3cm砂浆+环氧地坪漆,防渗满足环评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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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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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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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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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