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加工厂位于**省**市**区长青乡**五队东沟石场旁(**市****公司**矿山),用地由**市****公司免费提供,用地时间与土地证时间为准,项目占地面积为11000m2,总建筑面积为88m2。本项目建设一条碎石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石30万t。
废水:本项目**100m3初期雨水沉池内,雨水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早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废气产生环节主要为物料装卸、堆存、物料运输、铲装集堆、皮带输送、颚式破碎、圆锥破碎、筛分工段过程排放的粉尘。物料堆存四周设置围挡及密目网苫盖措施,控制堆场高度,物料装卸、堆存产生的粉尘经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物料运输车辆全部采用苫布覆盖,控制车速,厂区内每天洒水两次,铲装集堆粉尘采取加装临时水管洒水抑尘的方式可使粉尘排放量降低。皮带输送粉尘采取喷淋措施;颚式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圆锥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1(除尘效率为99%)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筛分工段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2(除尘效率为99%)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禁止使用超过噪声限值的运输车辆,汽车运输机械设备应安装消声器和禁用高音喇叭,机动车辆必须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技术性能良好,在经过运输道路沿途村落时,禁止鸣笛、限制车速。综上,采取上述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布袋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石粉,暂存于石粉仓内,密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初期雨水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设备维修和润滑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所产生的废润滑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擦拭油污产生的废抹布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 100%,对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