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9666X0 | 建设单位法人:王震 |
| 龚建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镇大岭村 |
| ****畜禽料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5-谷物磨制;饲料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29-C1329-其他饲料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 **市****工业园(晨光区)陈老吉村北面 |
| 经度:110.10738 纬度: 21.489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7 |
| 湛廉环审〔2024〕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69666X0001Y |
| 2025-03-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861 |
| 19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69666X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02MAC1LDNC4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美澳****公司 |
| ****0802MAC1LDNC4K,****1302MA538D0086 | 竣工时间:2025-06-01 |
| 2025-06-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10 |
| 2025-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85490 |
| 本项目改扩建项目在原厂区内空地**生产车间及其附属设施,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5127m2,改扩建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5243m2。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改扩建项目在原厂区内空地**生产车间及其附属设施,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5127m2,改扩建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5243m2。 |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新增1条禽畜饲料加工生产线。新增1栋生产车间、1栋烘干房、1栋门卫辅助房、1栋成品车间、1栋原料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增10个散装筒仓、检验室、宿舍、食堂楼、配电房、综合楼、消毒房、消防泵房、发电房、消防水罐、新增1台400KW的备用发电等辅助设施及污染防治处理设施。 改造锅炉废气污染处理设施,使用处理设施前置增设脱硝SNCR工艺,锅炉废气经脱硝SNCR+多管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排放。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禽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部建设项目内容及相应环保设施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基本按照环评建议和环评批复意见落实了废气、噪声的治理措施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
|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结合根据现场踏勘实际情况,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依托原有的18t/h和15t/h生物质锅炉进行供蒸汽,两台锅炉一备一用,主要使用15t/h生物质锅炉,18t/h生物质锅炉仅在15t/h生物质锅炉故障或检修时使用。本项目对原有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两台锅炉合由同一条烟道和排气筒排放废气,较环评申报中减少一个排气筒;制粒、冷却工序产生废气经设备自带的刹克龙除尘器处理后4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其他建设内容与污染防治措施等均与环评申报相符,未发生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接收→提升→筛分→投料→玉米膨化调质→粉碎→配料混合→制粒→冷却→筛分分级→打包。 | 实际建设情况:(1)投料;(2)玉米膨化调质:(3)粉碎:(4)配料、混合;(5)项目采用造粒机对混合后的物料进行制粒;(6)冷却:(7)筛分分级:(8)打包: |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粉尘、原料筛分粉尘、生产车间粉尘、打包粉尘、异味(包含原料车间、制粒、冷却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检验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和食堂油烟废气。 (1)项目卸料棚密闭卸料,散装卸料粉尘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简(DA002、DA003)高空排放;袋装卸料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约80%自然沉降,其余无组织排放;(2)项目的振动筛为密闭设备,该工序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3)项目粉碎、制粒、膨化、筛分设备为密闭设备,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自带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9条40米高排气筒 (DA004~DA012)高空排放;(4)打包粉尘经吸尘罩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 制粒 、 冷却工序产 生臭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40m高排气简高空排放; (6)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采取“脱硝SNCR+多管除尘+布袋除尘+水 膜除尘” 处 理,处 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简 (DA001 ) 高空排放;(7) 项 目实验 室设置3个通风橱用于 收集废气, 经 一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 (DA013) 高空排放 ; (8) 备用发 电机尾气经水喷淋措施处理后通过不低 于8m高排气简 排放; (9)油烟废气采用静 电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送至屋顶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检化验洗涤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不新增锅炉,依托现有15t/h的生物质锅炉,锅炉废水经沉淀后再排入稳定塘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锅炉燃烧废气治理采用水膜除尘设施,水膜除尘用水定期更换沉淀池废水,定期更换排入稳定塘进行降解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稳定塘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根据检测结果,稳定塘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2021)中旱作标准要求。 实验室清洗废水暂存在储罐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不涉及发酵工序,改扩建项目废气主要是原料接收(卸料、筛分)、生产车间粉尘、打包粉尘、原料车间、制粒、冷却异味、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检验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油烟废气等。 锅炉废气: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依托现有生物质锅炉进行供蒸汽,本项目对原有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两台锅炉合由同一条烟道和排气筒排放废气,均经前置增加炉内脱硝SNCR工艺,对燃烧废气采用“脱硝SNCR+多管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检测,锅炉废气DA001排气筒检测结果符合**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燃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工艺废气:装卸废气排气筒、粉碎废气排气筒、膨化废气排气筒、筛分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40m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制粒、冷却工序产生废气由设备自带的刹克龙除尘器处理后4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制粒废气排气筒、冷却废气排气筒、膨化废气的臭气浓度符合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检验废气:检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氯化氢检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的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检验室前的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厨房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管道从食堂建筑楼顶高空排放。 发电机尾气:本项目设1台400kW●h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备用发电机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措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8m高排气筒排放。经检测,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运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和人员安全,若项目的性质、原料、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以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基本按环评建议和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 |
| 与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 | 51623 | 0 | 0 | 0 | 51624 | 51623 | / |
| 0 | 0.336 | 0 | 0.252 | 0 | 0.084 | 0.084 | / |
| 0 | 3.645 | 0 | 2.734 | 0 | 0.911 | 0.911 | / |
| 0 | 530 | 0 | 524.7 | 0 | 5.3 | 5.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锅炉废水处理设施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2021)中旱作标准要求。 | 项目不新增锅炉,依托现有15t/h的生物质锅炉,锅炉废水经沉淀后再排入稳定塘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锅炉燃烧废气治理采用水膜除尘设施,水膜除尘用水定期更换沉淀池废水,定期更换排入稳定塘进行降解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稳定塘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根据检测结果,稳定塘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2021)中旱作标准要求。 实验室清洗废水暂存在储罐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合格 |
| 1 | 锅炉废气处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燃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本项目不涉及**锅炉,依托现有生物质锅炉进行供蒸汽,本项目对原有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两台锅炉合由同一条烟道和排气筒排放废气,均经前置增加炉内脱硝SNCR工艺,对燃烧废气采用“脱硝SNCR+多管除尘+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经检测,锅炉废气DA001排气筒检测结果符合**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燃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合格 | |
| 2 | 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装卸废气排气筒、粉碎废气排气筒、膨化废气排气筒、筛分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40m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制粒、冷却工序产生废气由设备自带的刹克龙除尘器处理后4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制粒废气排气筒、冷却废气排气筒、膨化废气的臭气浓度符合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要求。 | 合格 | |
| 3 | 检验废气处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的二级标准要求;**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 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检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的二级标准要求;厂区内检验室前的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 合格 | |
| 4 | 发电机尾气处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本项目设1台400kW●h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备用发电机燃烧产生的废气经水喷淋措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8m高排气筒排放。经检测,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合格 |
| 1 | 噪声处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本公司噪声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从而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处理,安装时设置好基础减振器,厂房墙体及门、窗等采用隔声、减振材料;合理布局各生产设备。在项目厂界外北面、南面、东南面四周外1米处监测噪声,北面、南面、东南面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北面厂界不具体噪声监测条件,故不检测。 | 合格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做好台账。(1)项目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2)固体废物的处置本着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餐厨垃圾经过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锅炉房灰渣、燃烧废气除尘器收尘、处理沉淀池、稳定塘的沉渣,给邻近种植户作土积肥或厂区绿化用肥处理;项目袋装卸料、散装卸料、筛分、打包工序除尘器粉尘主要为饲料粉末,可直接用回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原辅料包装袋,收****公司回收处理;筛分环节收集到的杂质,交有能力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检验废液废水收集储存于危废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