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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至**铁路(耿镇至**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 项目类型 | 交通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黄河流域****监测中心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至**铁路(耿镇至**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信息向社会公众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12月12日(20个工作日)。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党科柱 187****0303 特此公示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