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5-00187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5〕174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11-07 |
| 标题 | 关于**县零碳绿色交通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县零碳绿色交通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重批) | ||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重新审批**县零碳绿色交通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交函﹝2025﹞110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该事项已经我局批复(梅发改审批〔2025〕133号)。现因项目设计方案发生变更,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零碳绿色交通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编码:****)建设,完善绿电基础设施,提高清洁能源使用,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梅溪镇、坂东镇、省璜镇、东桥镇等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包括光伏发电项目、平急两用储能项目、电网改造项目、乡镇货运配送项目、****服务中心****中心**广场基础设施改造以及区内可能涉及的电力管线改造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光伏发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板支架安装、太阳能电池方阵、电气安装及电网系统改造等工程。具体如下:
1.****服务中心****中心****总站光伏发电项目:****服务中心****中心铺设面积约730平方米,****总站铺设面积1800平方米,利用场站屋顶安装光伏板。
2.乡镇客运站光伏板发电项目:省璜客运站铺设面积约450平方米,坂东客运站铺设面积约150平方米,池园客运站铺设面积约260平方米,利用场站屋顶安装光伏板。
3.公交站台光伏板发电项目:项目光伏发电板总面积约380平方米,利用场站屋顶安装光伏板。
4.梅溪互通至省璜接线、**道光伏发电及桥隧照明工程:项目光伏发电板面积约133364平方米,以公路中间中央隔离带为载体,光伏发电板。
5.白石坑治超站治超技术班房光伏板发电工程:项目光伏发电板面积约850平方米,利用班房屋顶铺设光伏发电板。
(二)平急两用应急储能系统:改造面积约12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改造工程、储能设备购置、水电管****电站系统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三)电网改造项目:线路总长度约35200米,改造光伏板发电项目配套电网,包括线路敷设和部分老旧线路维修和桥隧照明等。
(四)乡镇货运配送项目:拟配套运输车6辆,并在现有各公交场站内改造货物分拣房。
(五)****服务中心****中心**广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主要对****服务中心****中心**广场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2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面翻新、扶梯改造、增设周边信息智能显示屏、公共广播等基础设施工程。
(六)其他配套设施配套:改造部分损坏道路、供水供电、消防、暖通、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改造停车位150个、新增广告牌200个。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8500.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71.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81.81万元,基本预备费 397.65万元,建设期利息149.60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52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同时,我局原梅发改审批〔2025〕133号对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自本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作废。
此复
****改革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