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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办公厅《贯彻国****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通知》(闽政办〔2000〕64****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委办发〔2024〕2号)精神,现制发“****联社****中心”1枚印章,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印模
****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印 模
印 模
****联社****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