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楚北片区(大姚—姚安—永仁—元谋)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通过审批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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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楚北片区(**—**—**—****电厂项目通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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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6: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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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环许准〔2025〕183号

******公司:

你公司提出的《**州楚北片区(**—**—**—****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根据技术评估意见,你公司提交的《报告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拟建项目位于**县城南6.5公里,南永公路东侧约200米处金碧****填埋场内空地,属**项目。项目投资额28022.24万元,环保投资约4403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72%。项目用地面积为31249平方米,拟建设日处理400****电厂一座,配置1台40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中温中压余热锅炉(4.0MPa,400℃)和1台9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5.589×108千瓦时;建设1条日处理50吨餐厨垃圾处理线,将餐厨垃圾进行预处理后的残渣输送至垃圾池协同焚烧;建设1条日处理市政污泥25吨的污泥处理线,将污泥干化后(干化污泥含水率40%)送至垃圾池协同焚烧。项目主要建设垃圾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处理系统、冷却水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炉渣综合利用、飞灰处理系统、餐厨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等工程。项目于2025年10月24日取得****委员会《关于**州楚北片区(**—**—**—****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楚发改资环〔2025〕243号)。服务区域为**县、**县、**县、**县。

二、根据《报告书》及技术评估结论,项目实施可能对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等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综合考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总体评价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严格遵守发改、自然**、住建、水务、应急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发改、自然**、住建、水务、应急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规范、标准和要求。涉及项目核准、建设用地、水土保持、生产安全等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策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并按照自然**、住建、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求,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生态环境影响。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通过合理规划场地物料堆放、洒水降尘、设置围挡、规范运输装卸、强化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废气影响。运营期焚烧炉烟气采用“3T+E”焚烧+炉内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净化处理达《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限值后,经1根80米高排气筒排放;飞灰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1根26米高排气筒排放;活性炭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消石灰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仓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卸料大厅、垃圾池、****处理站、餐厨垃圾处理间、污泥干化间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系统抽出作为焚烧炉运行时一次风燃烧处置;当焚烧炉停炉时,抽出废气经活性炭净化系统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全厂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无组织H2S、NH3、甲硫醇等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限值。你公司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加强无组织污染物的监控,进一步优化无组织污染物治理,确保无组织污染物稳定达到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要进一步优化厂区异味、恶臭污染物防控措施,降低异味、恶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要加强恶臭污染物应急处置设施的维护,当焚烧炉停炉时,应及时启动恶臭污染物应急处置设施,确保恶臭污染物达标排放。要依法依规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炉运行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办环〔2018〕20号)要求,以厂界外延300米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人民政府、规划管理部门汇报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情况,在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再规划建设居民点等环境敏感点;现有在此距离内的邓家冲4户居民要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州楚北片区(**-**-**-****电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住户实施搬**置的承诺》,于项目试生产前完成搬迁并妥善安置。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1个4立方米废水收集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厂内设置雨水收集管网和收集设施,厂内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场内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外排。运营期垃圾渗滤液和地面冲洗废水由垃圾贮存坑集液沟收集进入160立方米渗滤液收集池,再由渗滤液输送泵加压输送至740****处理站调节池,经设计处理规模220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RO****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补水不外排;渗滤液浓缩液采用DTRO工艺减量化处理,浓缩液全部回喷焚烧炉进行处理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预****处理站处理;冷却循环系统排污水优先在厂区内二次利用,回用不完的污水经1套日处理100立方米采用软化预处理+反渗透处理工艺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补水不外排;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产生浓水及化水车间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排污水回用于炉渣冷却用水不外排;餐厨垃圾处理废水、市政污泥预处理系****处理站进行处理;化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站进行处理。建设1个容积为13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建设1个容积为600立方米的事故池,用于事故状态下相关废水的收集暂存。你公司要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及收集设施,确保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全部收集处理;要规范建设事故水池,确保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能够全部收集不外排;要加强运营期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维护,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运营期噪声来源于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采取固定噪声源设置减振垫,强噪声源设置隔声罩、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北侧、东侧、南侧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西侧厂界(G227国道一侧)能够满足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内的回填平整;建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可利用的部分回收利用,部分回填平整场地,不能利用和回填的,要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清运和处置。运营期焚烧炉渣排入炉渣池外售综合利用;飞灰、飞灰仓布袋除尘器收尘灰、脱酸固废经“飞灰+水泥+水+螯合剂”固化处理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要求后运至******填埋场划定区域填埋,保证妥善安全100%处置;石灰仓、活性炭仓、水泥仓等料仓布袋除尘粉尘经收集后回用;****处理站污泥、员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脱水残渣、市政污泥预处理干污泥、废活性炭送至垃圾池一并焚烧处置;餐厨垃圾处理回收油脂排入油脂储罐,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废过滤膜等在危废贮存间单独分区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外运处置。你公司要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要建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实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可追溯、可查询。要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确保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化处置。要厘清与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接收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若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置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实行分区防渗,垃圾贮池、渗滤液收集系统(含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输送管沟)、****处理站(含调节池)、事故水池以及输送管沟、初期雨水收集池、焚烧烟气净化区、飞灰固废车间、飞灰暂存库、危废暂存间、轻柴油罐区、氨水罐区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生产区内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办公楼、门卫室、厂区道路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飞灰固化车间、飞灰暂存库和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19)要求建设,其它构筑物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并参考《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有关要求进行分区防渗设计和施工建设。要做好项目场地清理,对项目占地范围内污染物进行详细调查,对调查发现的历史遗留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进行全面清理,彻底消除污染源头。要按照分区防渗设计和各防渗分区标准要求,强化防渗设施建设监理,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渗设施建设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才能投入使用。要加强对各防渗区域防渗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监控,发现防渗层破损要及时查明影响程度并进行修复。要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质变化情况,视水质监测结果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发现水质异常须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你公司要厘清与******填埋场运营单位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合理划分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域,严格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厂区安全责任,进一步优化调整厂区布局,科学合理布设氨水储罐区、柴油储罐区、生产区、危险废物贮存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设置必要的安全间隔,确保厂区安全。要加强对氨水储罐、柴油储罐区、管道及使用场所的的巡查,发现有毒有害物质泄漏时,须立即切断污染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严控影响时间和范围,减缓和消除泄漏物质对环境的影响。要认真落实环保设施施工、运行、停运及拆除等期间的安全责任,及时消除环保设施安全隐患,确保环保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加强环保设施停运、拆除期间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及时优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分局备案,按照应急预案定期演练,着力提升环境风险事故处置应对能力,当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并及时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等进行监测监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七)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你公司要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运后要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行组织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周边村庄较密集,项目建设营运对周边村庄及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你公司要加强外排污染物、恶臭、噪声的监测监控,确保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要积极与周边村庄及居民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外排污染物、恶臭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根据居民诉求,及时采取改进措施,进一步降低环境影响。

五、加强环评与排污许可相衔接。项目运行排放污染物前,应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的执行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按证排污。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指标内且稳定达标排放。根据《报告书》测算,项目主要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总量为:烟(粉)尘10.7242吨/年、二氧化硫46.18吨/年、氮氧化物135.62吨/年、非甲烷总烃0.011吨/年。建设单位制定了《**州楚北片区(**—**—**—****电厂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区域平衡方案》,明确了氮氧化物总量来源。

六、《报告书》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运营后,你公司在新、改、扩建项目时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七、******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州生态环境****支队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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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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