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县****办公室要求,为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公司决定向社会对****水上游二楼商业门面进行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租基本情况
招租内容:**县**街禹门码头**水上游二楼商业门面,租赁建筑面积145.08平方米。
二、租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和招租方式
1.租期:五年。
2.租金:按照《房地产评估报告》(贵久弘房估字[2025]第1237号)确定招租底价,即年租金为139300元(报价不得低于139300元),后每年租金在原租金上递增8%。第一年租金自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后期租金的支付为上一年度租期届满之日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
3.履约保证金10000元整,合同签订之日起与租金一次性交清给出租方,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还。
三、资产租赁用途及要求
1.资产租赁用途
根据我县划行规市的要求,经营范围为:书吧、茶吧、冷饮、品牌咖啡、特色小商品、旅拍等为一体的休闲场所。
2.资产租赁要求
① 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
② 资产经****加工厂和其他对附近居民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
③ 建筑风貌以徽派风格为主,融合苗侗民族特色;大门用仿古木门,不能用卷帘门,颜色以板栗色为主;门头制作需符合相关部门要求;牌匾以木质深色为主,字体要求金色手写体,书写顺序建议以右到左,尺寸统一,不能发光。整体设计风貌(色彩、灯光,形制等)需与**整体风貌协调统一。
④ 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报名条件
各承租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8:30-12:00 14:00-17:30)
2.报名地点:********档案馆二楼),联系电话 0855-****776
3.竟租会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租的解释权归****所有。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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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