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采取截流、沉淀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工地地表冲刷而造成污染现象的产生。 2.大气污染物防治 加强施工与车辆运输管理,采取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按住建部门的要求,做好建筑垃圾的消纳工作。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工作。你单位必须登录**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二)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要求 1.水污染物防治 项目实行雨污废分流,反冲洗水、初滤水、排泥水滤液和脱水机清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总氮纳管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 级标准)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来自污泥脱水间等工段污泥贮存、外运过程中产生轻微的恶臭气体,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 化验室质检过程中使用乙醇、氨水等挥发性物质,其中乙醇(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污染防治 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各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防治 固体废物做好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工作,废活性炭及时委托集中再生处置单位进行更换并集中再生。你单位必须登录**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污染物产生、转移、利用和处置情况,配套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和治理设施,并建立规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临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管理,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及措施,尽可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