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道G324线惠东吉隆至小屯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审批
广东-惠州-惠东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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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道G324线****至小屯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发布日期:2025-11-17

****中心:

《关于申请办理国道G324线****至小屯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要求如下:

一、国道G324线****至小屯段改扩建工程(投资项目代码:****)已列入《**省普通国省道“十四五”发展规划》(粤交规〔2021〕805号),项目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区域交通,缓解区域交通拥堵,有利于当地的旅游业发展,并为当地未来建设投资创造良好条件。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二、项目选址涉及林业用地(部分涉及省级公益林)、**镇级森林公园经营范围以及古树名木,涉及深坑河、**镇新开河河道管理范围,涉及110千伏铁吉甲线、稔吉线、10千伏小屯线F15、鹅岗线F17、10千伏金狮线F4、荖埔线F14、吉兴线F20、埔仔线F26等线路,在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前,你中心须依法依规办理林地、林木采伐审核审批以及经营范围调整手续,做好防洪评价论证分析并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程序报县水利主管部门审批;在项目动工建设前,你中心须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并征求县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意见以及按市、县供电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项目选址位于**市**县铁涌镇、**镇,线路全长9.113公里。项目拟用地总面积37.4965公顷,其中农用地17.1651公顷(耕地0.6124公顷)、建设用地20.331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不涉及围填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耕地部分须按有关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县自然**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省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明确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措施,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市自然**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在用地报批前按有关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有关工作。

五、你中心要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县自然**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此项目的用地核查工作,及时制止违法****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六、你中心应当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登记等。

七、你中心需进一步处理好该项目与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市政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处理好项目与沿线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及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尽量避免项目建设对风景名胜区、旅游区造成不利影响。你中心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环境、规划、施工等各类许可文件后方可动工建设。

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意见文件有效期为3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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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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