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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798********25601
二、合同名称:库房租赁费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库房租赁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申港大道197号
联 系 方 式:186****6832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区新泽路15号
联 系 方 式:021-****5154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租赁库房用于存放大型的船用机器、设备等体积较大馆藏物品
服务要求:室内库房面积达4000平方以上,建筑物相对独立,结构状态适用于库房功能,交通方便,卡车可直达库房大门。室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米。具有24小时人防力量,库房外围有红外侵入报警装置。库房内部具有安装红外报警及视频监控的条件。库房所有门窗均可安全封闭。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市**区新泽路15号 ****装备厂
七、验收日期:2025年11月1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严春岭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