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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执行编号: | **** |
| 首次公示日期: | 2025年11月14日 |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17日 |
| 采购人名称: | **** |
| 采购人地址: | **市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红枫路6号 |
| 联系人: | 韩老师、廖老师 |
| 电话: | 180****7716 136****5855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邹容路131号世贸大厦41楼4101室 |
| 经办人名称: | 管老师 |
| 联系电话: | 188****2807 |
| 更正事项: | 招标文件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四、样品递交及退还要求”中 (二)样品评审方式 样品采用暗标评审。(暗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均不得标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姓名及投标产品品牌等信息内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时由采购人所指派的监督人员进行统一编号,以便在评标时进行投票。) 现更正为: (二)样品评审方式 样品采用暗标评审。(暗标: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均不得标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姓名及投标产品品牌等信息内容,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时由采购人所指派的监督人员进行统一编号,以便在评标时进行评比。) 此次更正不影响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执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保持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采购公告动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更正内容有疑问,可于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申请。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采购人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