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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青岭至****服务区加油站**经营项目
招 标 文 件
第1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4款的规定,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鉴此,发布第1号补遗书(共 2 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阳光采购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及时下载本项目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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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青岭至****服务区加油站**经营项目
招 标 文 件
第1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关于招标文件中的 合资公司经营利润 招标文件第1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款号中提到的 上述①****公司支付给项目业主,****公司经营利润无法覆盖①中费用的,由中标人补足不足部分。 ,****公司经营利润是否为未支付①中费用(经营权租赁费用)前的经营利润
答:是,****公司经营利润为未支付①中费用(经营权租赁费用)前的经营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