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11-17
各潜在申请人:
根据**联投**年﹒青年荟白洋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现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4施工业绩:“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 指联合体施工方)近 5 年 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 13000 万元 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或EPC项目施工业绩),每有一项得10分,最多得 20 分。(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申请人提供多项业绩的,资审委员会仅评审申请人提交的前3项业绩,其余业绩一律不纳入评审范围。”修改为 “申请人(联合体申请时,指联合体施工方)近 5 年 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 13000 万元 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或EPC项目施工业绩),每有一项得10分,最多得 20 分。(提供合同、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申请人提供多项业绩的,资审委员会仅评审申请人提交的前3项业绩,其余业绩一律不纳入评审范围。”具体条款详见澄清修改时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
2、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4设计业绩:“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金额或**工程金额在1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EPC项目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0分,最多得20分。(上传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申请人提供多项业绩的,资审委员会仅评审申请人提交的前3项业绩,其余业绩一律不纳入评审范围。”修改为 “申请人(以联合体申请的,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近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金额或**工程金额在1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EPC项目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0分,最多得20分。(上传合同、图审合格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项目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申请人提供多项业绩的,资审委员会仅评审申请人提交的前3项业绩,其余业绩一律不纳入评审范围。”具体条款详见澄清修改时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标书代写
3、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以澄清修改时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请各申请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资格预审文件制作申请文件。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资格预审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联系人:赵正宽
联系电话: 0717-****188
联系地址:**省****村委会二楼212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沛和
联系电话:027-****7809
联系地址:**市**区中北路275号联投科技产业大厦1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