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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6MA6QKLD272 | 建设单位法人:郭红春 |
| 陈羽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街道东直街223号 |
| ****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娜姑镇 |
| 经度:103.20212 纬度: 26.4473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27 |
| 曲环审〔2022〕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2258.46 |
| 347.1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6MA6QKLD27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2MA6L2DKY9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2261590 | 竣工时间:2025-08-1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020TGrnc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23.863MWp | 实际建设情况:直流侧总装机容量为128.273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3MW |
| 因组件调整,直流侧容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太阳能光伏电池阵列接受来自太阳的光能,经光电转换产生直流电能,通过地埋电缆进入箱式变压器进行电压变换,由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进入集电线路,通过集电线路进入场区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光伏电池阵列接受来自太阳的光能,经光电转换产生直流电能,通过地埋电缆进入箱式变压器进行电压变换,由箱式变压器升压至35KV后进入集电线路,通过集电线路进入场区升压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污水处理设施: 1)升压站应设置1个隔油池(容积不小于0.2m3)、1个化粪池(容积不小于0.6m3)、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1m3/d)和1座中水池(容积4m3)。升压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后达标后暂存于中水池(容积4m3)全部回用于项目绿化浇洒,不外排。 2)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地表河流。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事故油池:主变下方设置事故池,事故油池的容积20m3。每个箱变下方设事故油池,每个事故油池容积1m3,设32个。事故油池用于收集事故排放的废矿物油,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并做好防雨措施。 (4)固体废物贮存设施:设置一间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1)升压站应设置1个油水分离器(处理规模为3m3/h)、1个化粪池(容积3m3)、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1.1m3/d)和1座中水池(容积4m3)。升压站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后达标后暂存于中水池(容积4m3)全部回用于项目绿化浇洒,不外排。 2)运行期太阳能板组件清洗废水直接作为组件下方的植被生长用水,不外排。 (2)实际建设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食堂建设有1台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一体设施处理后,通过排烟管道排放。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事故油池:主变旁边设置1个C30混凝土事故池,事故油池的容积48m3;设有39台箱变,其中2#~6#地块的30台3150KVA箱变各配1个2.4m3的事故油池,4台2000KVA箱变各配1个2m3的事故油池,1台1600KVA箱变配1个1.8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1#地块的1台3150KVA和2台2000KVA箱变配1个4.50m3的304不锈钢的事故油池。 (4)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建设了一间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
| 事故油池容积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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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个隔油池(容积不小于0.2m3)、1个化粪池(容积不小于0.6m3)、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1m3/d)和1座中水池(容积4m3)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GB/T18920-2020) | 1个油水分离器(处理规模为3m3/h)、1个化粪池(容积3m3)、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1.1m3/d)和1座中水池(容积4m3) | 024年9月8日~2024年9月9日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出口进行了监测 |
| 1 | 油烟净化器 | / | 抽油烟机和油烟净化器 | / |
| 1 | 升压站设置围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 | 升压站四周已建设了围挡,变****中心位置,并建设有基础减震措施。 | 2025年8月20日~8月21日对升压站厂界四周噪声情况进行了监测 |
| 1 | 垃圾桶、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 | 垃圾桶、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间、一般固废暂存间 |
| 1 | 一、施工期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按照《****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及《******厅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要求,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 (2)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滥砍乱伐。 (4)由于施工场地面积大且地块相对分散,各区的表土暂存于各区一角,施工完毕后用于站区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 (5)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埋地电缆区、架空线路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场内道路边坡、施工场地区等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6)架空集电线路导线架设过程中,尽量避开高大乔木,减少林木砍伐及修剪。 (7)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 (8)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严禁施工人员野外用火,严防引起森林火灾,避免对现有植被及植物造成破坏。 (9)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保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 2、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尤其是对于评价区内可能分布的黑鸢Milvus migran、松雀鹰Accipite virgatus、普通鵟Buteo buteo、红隼Falco tinnunculus、白腹锦鸡Chrysol ophusa mherstiae、斑头鸺鹠Glaucidi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通过图片、手册等方式使施工人员加以认知了解,严禁猎杀野生动物,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 (2)文明施工,尽量减小施工噪声、扬尘等对动物的干扰。 (3)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中遇到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个体或幼崽需及时向地方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送交林草部门处理。 (4)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 3、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措施 项目占地范围内涉及省级公益林16m2,天然林1104m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对涉及的省级公益林(16m2)、天然林(1104m2)进行避让,禁止布设光伏组件及其他设施,保持原貌;项目占用的省级公益林及天然林地的面积和比例均较小,且在建设过程中已进行避让,不会对评价区的公益林造成大的影响。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占用林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不会对评价区的公益林及天然林造成大的影响。 4、水土流失减缓措施 (1)光伏阵列区 ①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及组织设计,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尽可能把挖方直接用于填方工程,减少弃渣和临时弃土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 ②在满足工程施工、光伏发电机组安装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小该区的扰动面积和对地表的扰动程度; ③对不能避免要破坏的植被,考虑对小灌木等采取移植,直接用于后期的绿化植被恢复; ④完成一项工程后,应立即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绿化,以尽快恢复植被。 (2)集电线路区 ①加强施工管理,在基坑基础等土石方施工时,开挖出的临时堆土要注意堆放次序,加强表层土的管理,做好临时堆土的防护措施; ②应尽量减少其数量及占地面积,避开植被良好区; ③施工道路及****风电场工程的道路及场地,减小扰动地表面积。 (3)道路工程区 ①项目区气象条件较为复杂,施工时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考虑降雨和大风,合理安排工序。在大风和暴雨天气要做好必要的排水、覆盖和挡护工程; ②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对道路红线以外的沿线植被乱砍滥伐,严禁向沟谷、河道及道路外边坡倾卸弃渣; ③加强临时防护措施,道路工程部分道路位于山脊,两侧山坡较陡,下边坡挡护措施不到位,易形成大面积的裸露坡面,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④落实设计,主体工程设计中对挖填路基、路堑设置工程护坡等以保障工程施工、运行安全和美化环境的措施,也是水土保持工程的重要组成内容。因此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主体工程设计进行施工; ⑤施工期应加强对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其运行状况,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或整改措施; ⑥由于项目区生态较为脆弱,建议对项目区内原生的灌木、树木等采取移植,最大限度地保护原生植被。 (4)施工生产生活区 ①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场地平整尽量区域内平衡,避免产生大量弃渣; ②加强施工管理,规范生产、生活等活动,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 ③对临时堆放的施工材料,采取有效的临时防护措施; ④施工结束设备等设施撤场后,应及时进行整地恢复植被。 (5)升压站区 升压站建成后,大部分区域将被硬化和建筑覆盖,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场地平整及建构物基础开挖期间,该区域施工期间水土保持要求如下; ①优化施工组织,大量土石开挖尽量避开大雨、大风天气,避免造成大量水土流失; ②优化施工工艺,场地平整尽量区域内平衡,避免产生大量弃渣,回填土石方需要临时堆场时,应及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地表采取防护措施。二、运营期 (1)严格执行《****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农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2)实施农光互补措施,利用光伏电池板支架下部空间进行经济作物的种植应选种光照需求量不高,容易成活的当地植物,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采取措施后依然保持了大量的农作物,只是物种发生了变化,由原来荒草、林地改变成了紫苏、益母草等,保持了植被覆盖度。受人为影响明显,不会导致植物入侵等生态问题。 (3)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只允许在项目征地范围内种植,不破项目范围外的植被。 (4)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5)在升压站区域内采取灌木+植草的方式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为400m2。 (6)项目运行期,****电站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应注意观察评价区域内陆栖脊椎动物的活动情况,并注意保护评价区域内陆栖脊椎动物,发现异常应向林业部门报告,遇到受伤或死亡动物应将其交予林业部门,并排查原因。 (7)建设****协会或科研机构展开**,开展1年(春、秋两季)鸟类观测,观测区域内鸟类活动情况,留意是否有候鸟迁徙或觅食。若有候鸟从项目区迁徙或觅食,应避免在候鸟迁徙季节进行噪声影响较大的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常识,禁止打鸟、捕鸟,根据候鸟种类,适当设置投食点。 | 一施工期 1、植被与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已按照《****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及《******厅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的规定和要求,项目选址和用地进行了合理规划,项目的生产区实际未占用天然乔木林地;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已取得的《****审批局****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会行审复〔2022〕102号)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曲)〔2022〕52号)可知,项目使用林地为用材林林地、能源林林地和其他林地,电池组件阵列和集电线路塔基均未使用乔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项目施工营场地仅在升压站旁光伏场区占地范围内布设1处,充分利用了光伏场区用地区域,施工期临时设施未占用天然乔木林地。 (2)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已取得了《****审批局****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会行审复〔2022〕102号),项目1#地块临时使用草原已取得了《****审批局关于娜姑镇拖车村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占用草原申请的批复》(会行审复〔2024〕92号),施工单位对施工范围进行了严格控制,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施工及活动。 (3)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现场设有施工管理和环境保护制度标识牌,并多次在现场组织环保知识培训与宣传工作,施工过程中未出现砍伐占地范围外的森林植被的情况。项目及时对临时用工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了人员的管理,未出现使用当地活力木作为燃料的情况,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出现滥砍乱伐现象。 (4)项目施工期间由于地貌原因,各施工区域产生的表土量较少,收集后就近进行临时堆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表土覆盖,并采用当地常见的植物及幼苗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结束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对临时建筑进行了拆除、清理,并对临时施工区域进行了表土恢复,采用撒草等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集电线路区域、场内道路边坡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恢复性”种植,有效促进了植被的自然恢复。项目已按照水土保持报告中的植物措施要求对施工临时占地采取了植物恢复措施,采用了当地适宜的种子、幼苗进行了植被恢复:光伏场区撒草绿化67.59hm2;升压站区景观绿化0.04hm2;道路工程区边坡绿化2.15hm2,行道树360株(**樟150株、樱花150株、红叶石楠60株);集电线路区撒草绿化2.05hm2。 (6)架空集电线路导线架设过程中,沿线已经避开高大乔木,不涉及林木砍伐及修剪。 (7)光伏方阵施工过程中除了光伏支架基础及箱变基础区域进行扰动和植被清表外,光伏板下其余区域原有植被尽可能进行了保留,不进行开挖和清表,减少了对原有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了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 (8)施工整个过程中对施工人员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并严禁施工人员野外用火,整个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森林火灾,未对现有植被及植物造成破坏。 (9)项目严格执行了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保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且已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根据《****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可知:工程措施:光伏场区截水沟1415m,复耕0.24hm2,沉砂池2座;升压站区:升压站区表土剥离100m3、雨水管网250m;道路工程区表土剥离5100m3、排水边沟7800m;集电线路区:表土剥离1300m3、复耕0.40hm2。植物措施:光伏场区撒草绿化67.59hm2;升压站区景观绿化0.04hm2;道路工程区边坡绿化2.15hm2,行道树360株(**樟150株、樱花150株、红叶石楠60株);集电线路区撒草绿化2.05hm2。临时措施:光伏场区密目网临时覆盖3000m2;升压站区:临时排水沟260m、临时沉沙池1座、密目网苫盖700m2;道路工程区:临时苫盖4100m2;表土临时堆场区:临时拦挡260m、密目网苫盖1100m2;施工临时场地区密目网苫盖200m2,临时排水沟320m。本项目实际工程占地区域内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9.26%,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10,渣土防护率为98.99%,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01%,林草覆盖率为36.36%,有效防止了因项目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2、动物保护措施 (1)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对相关法律组织了多次培训与宣传,加强了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了保护意识,并在现场设置了环境保护的标识牌,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的情况,并设置了举报违法活动奖励措施,有效制止了偷猎活动。 (2)施工过程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拂晓及傍晚时间进行高噪声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影响,通过洒水车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产生等措施减轻对动物的干扰。 (3)建设单位设立了专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施工单位设立了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同时设立了专门的环境监理单位依法和依据报告表的要求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现场调查及了解,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个体或幼崽。 (4)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严格按照用地红线进行施工,未占用更多土地,施工结束后对临建设施进行了拆除、清理,对占地进行了生态恢复。 3、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措施 根据《****审批局****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会行审复〔2022〕102号)、《****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曲)〔2022〕52号)和图斑核查可知,项目占用林地为用材林林地、能源林林地和其他林地,项目用地未占用到省级公益林、天然林,项目建设过程中将3#-3和3#-4塔基向东南侧进行了移动,避让了原有茂林区,已对省级公益林、天然林进行了避让,未进行砍伐、占用和破坏,保持了公益林、天然林原貌。 4、水土流失减缓措施 (1)光伏阵列区 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组织设计,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序进行了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产生永久弃土,临时土石方就近回填和使用,并采用防尘网对开挖裸露区域进行了覆盖,减少了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 ②项目施工过程中仅对箱变区域、升压站区域、光伏组件桩基基础区域、进场道路区域、架空线路塔基及地埋线路区域进行了开挖,其他区域保留了原有自然植被,有效降低了项目用地范围的扰动面积和对地表的扰动程度; ③施工区域植被多为草地,不涉及采取小灌木移植等措施; ④项目边施工边进行施工场地的清理及覆土绿化恢复,目前光伏场区箱变区域已进行了撒草恢复。 (2)集电线路区 ①项目施工过程中制定了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在基坑基础等土石方施工时,开挖出临时土石方分层就近堆放,施工结束后就地用于管沟回填、植被覆土使用; ②项目优化了设计,减少了架空线路塔基数量,同时避让了植被良好区域; ③项目部分施工道路****风电场工程的道路及场地,减小了扰动地表面积。 (3)道路工程区 ①施工期间时刻关注当地气象条件,根据天气情况综合考虑降雨和大风天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并加强了在大风和暴雨天气必要的排水、篷布和防尘网覆盖和挡护工程。 ②项目施工过程中制定了施工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有效的管理,未发生对道路红线以外的沿线植被乱砍滥伐,向沟谷、河道及道路外边坡倾卸弃渣的行为; ③施工单位加强了临时防护措施,对位于山脊的道路工程采取下边坡挡护措施,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根据项目施工期水保监理报告可知,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严重水土流失现象; ④项目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严格按照主体工程设计进行了施工,落实了设计中对挖填路基、路堑的工程护坡的施工、运行安全和美化环境等措施; ⑤项目建设过程中聘请了******公司作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对项目区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及时的管理和维护。根据施工期水保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施工期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⑥项目施工期占地范围内扰动区域的植被多为草本植物,项目避开了灌木、树木等区域,根据调查,临时占地区植被已经基本恢复至扰动前的现状。 (4)施工生产生活区 ①已优化了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未设置临时生活区,临时施工场地场地平整时采用边挖边填的方式实现区域内平衡,未产生永久弃渣。 ②项目施工过程中制定了施工管理制度,加强了施工管理,规范了生产活动,降低了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 ③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放的材料采用了篷布覆盖; ④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将剩余设备、材料等进行清理,清理后及时进行了覆土、撒草恢复植被。 (5)升压站区 ①施工组织进行了优化,大量土石开挖避开了大雨、大风天气,未造成大量水土流失的情况; ②优化了施工工艺,站场场地平整,构筑物地基开挖等产生的土方用于场区内土地压实回填,无弃渣产生;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地表进行了撒草绿化、植树恢复。二、运营期 (1)本项目的光伏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满足《****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的要求,项目仅对桩基基础进行了硬化,未对其他区域进行硬化,未出现破坏耕作层的情况,无抛荒、撂荒现象。 (2)根据《****办公厅 ****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可知,光伏方阵用地不能占用耕地,本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和其他土地,光伏场区施工过程中仅对桩基基础造成了破坏,尽可能保留了原有地表植被,保持了项目区的植被覆盖度。 (3)项目未进行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 (4)施工过程中加强了员工培训,无人为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采用当地常见草种进行植被恢复,未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5)升压站绿化面积为400m2,因站内采取撒草绿化。 (6)建设单位已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电站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加强了站区和光伏区巡视,若发现陆栖脊椎动物异常应向林业部门报告,遇到受伤或死亡动物应将其交予林业部门。目前尚未在光伏场区发现异常、受伤或死亡的陆栖脊椎动物。 (7)项目已委托******公司在2024年开展了春秋两季的鸟类监测,项目高噪声作业避开了候鸟迁徙季节,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加强了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常识宣传,无打鸟、捕鸟现象发生。项目场区目前生态已得到恢复,候鸟食物链未遭到破坏。 根据《****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鸟类监测项目鸟类监测报告》可知,春季和秋季共记录到鸟类13目34科61属79种,其中家鸽为人饲养鸟类。通过对78种野生鸟类的居留型进行统计,留鸟有54种,占总鸟类数量的69.23%;夏候鸟13种,占16.66%;冬候鸟8种,占10.26%;旅鸟3种,占3.85%。结合春秋季鸟类监测结果,监测区内共观察到迁徙鸟类21种。其中夏候鸟13种,冬候鸟8种。其中保护鸟类3种,分别是雀鹰、白尾鹞和普通鵟,均为冬候鸟。太阳能板区域较小,不影响该3种鸟的迁徙。另外,该区域不在迁徙鸟通道上,其他小型雀形目迁徙鸟种均为常见种,广泛活动于林缘、耕地和村寨周边,抗干扰性大,故影响有限。 |
| 1 | 应急物资 | 已准备有应急物资,并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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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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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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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施工期 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按照《****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及《******厅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合理规划项目选址和用地要求,项目的生产区、生活区禁止使用天然乔木林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禁止使用乔木林地;电池组件阵列禁止使用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临时工程应尽可能利用永久占地。减少临时占地对植物的影响。 (2)项目临时占地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滥砍乱伐。 (4)由于施工场地面积大且地块相对分散,各区的表土暂存于各区一角,施工完毕后用于站区绿化,宜就地采集当地植物的种子、幼苗进行种植,不能采用外来物种。 (5)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埋地电缆区、架空线路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场内道路边坡、施工场地区等进行“恢复性”种植,促进自然恢复。 (6)架空集电线路导线架设过程中,尽量避开高大乔木,减少林木砍伐及修剪。 (7)对光伏方阵空地和未利用地等不扰动区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禁止对光伏方阵空地不扰动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 (8)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严禁施工人员野外用火,严防引起森林火灾,避免对现有植被及植物造成破坏。 (9)严格执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保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 2、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通过标志牌、法律宣传等措施进行宣传,尤其是对于评价区内可能分布的黑鸢Milvus migran、松雀鹰Accipite virgatus、普通鵟Buteo buteo、红隼Falco tinnunculus、白腹锦鸡Chrysol ophusa mherstiae、斑头鸺鹠Glaucidi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通过图片、手册等方式使施工人员加以认知了解,严禁猎杀野生动物,通过对违法活动进行举报奖励的措施以制止偷猎活动。 (2)文明施工,尽量减小施工噪声、扬尘等对动物的干扰。 (3)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加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中遇到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个体或幼崽需及时向地方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送交林草部门处理。 (4)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建设施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 3、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措施 项目占地范围内涉及省级公益林16m2,天然林1104m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对涉及的省级公益林(16m2)、天然林(1104m2)进行避让,禁止布设光伏组件及其他设施,保持原貌;项目占用的省级公益林及天然林地的面积和比例均较小,且在建设过程中已进行避让,不会对评价区的公益林造成大的影响。确实无法避让的应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占用林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不会对评价区的公益林及天然林造成大的影响。 4、水土流失减缓措施 (1)光伏阵列区 ①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及组织设计,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尽可能把挖方直接用于填方工程,减少弃渣和临时弃土量,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 ②在满足工程施工、光伏发电机组安装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小该区的扰动面积和对地表的扰动程度; ③对不能避免要破坏的植被,考虑对小灌木等采取移植,直接用于后期的绿化植被恢复; ④完成一项工程后,应立即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绿化,以尽快恢复植被。 (2)集电线路区 ①加强施工管理,在基坑基础等土石方施工时,开挖出的临时堆土要注意堆放次序,加强表层土的管理,做好临时堆土的防护措施; ②应尽量减少其数量及占地面积,避开植被良好区; ③施工道路及****风电场工程的道路及场地,减小扰动地表面积。 (3)道路工程区 ①项目区气象条件较为复杂,施工时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考虑降雨和大风,合理安排工序。在大风和暴雨天气要做好必要的排水、覆盖和挡护工程; ②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严禁对道路红线以外的沿线植被乱砍滥伐,严禁向沟谷、河道及道路外边坡倾卸弃渣; ③加强临时防护措施,道路工程部分道路位于山脊,两侧山坡较陡,下边坡挡护措施不到位,易形成大面积的裸露坡面,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 ④落实设计,主体工程设计中对挖填路基、路堑设置工程护坡等以保障工程施工、运行安全和美化环境的措施,也是水土保持工程的重要组成内容。因此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主体工程设计进行施工; ⑤施工期应加强对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其运行状况,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或整改措施; ⑥由于项目区生态较为脆弱,建议对项目区内原生的灌木、树木等采取移植,最大限度地保护原生植被。 (4)施工生产生活区 ①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场地平整尽量区域内平衡,避免产生大量弃渣; ②加强施工管理,规范生产、生活等活动,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 ③对临时堆放的施工材料,采取有效的临时防护措施; ④施工结束设备等设施撤场后,应及时进行整地恢复植被。 (5)升压站区 升压站建成后,大部分区域将被硬化和建筑覆盖,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场地平整及建构物基础开挖期间,该区域施工期间水土保持要求如下; ①优化施工组织,大量土石开挖尽量避开大雨、大风天气,避免造成大量水土流失; ②优化施工工艺,场地平整尽量区域内平衡,避免产生大量弃渣,回填土石方需要临时堆场时,应及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地表采取防护措施。 二、运营期 (1)严格执行《****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光伏复合项目,光伏板下及周围种植农业,光伏组件严格执行最低沿高于地面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的架设要求,不破坏农业生产条件,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严禁抛荒、撂荒。 (2)实施农光互补措施,利用光伏电池板支架下部空间进行经济作物的种植应选种光照需求量不高,容易成活的当地植物,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采取措施后依然保持了大量的农作物,只是物种发生了变化,由原来荒草、林地改变成了紫苏、益母草等,保持了植被覆盖度。受人为影响明显,不会导致植物入侵等生态问题。 (3)禁止违法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只允许在项目征地范围内种植,不破项目范围外的植被。 (4)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5)在升压站区域内采取灌木+植草的方式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为400m2。 (6)项目运行期,****电站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应注意观察评价区域内陆栖脊椎动物的活动情况,并注意保护评价区域内陆栖脊椎动物,发现异常应向林业部门报告,遇到受伤或死亡动物应将其交予林业部门,并排查原因。 (7)建设****协会或科研机构展开**,开展1年(春、秋两季)鸟类观测,观测区域内鸟类活动情况,留意是否有候鸟迁徙或觅食。若有候鸟从项目区迁徙或觅食,应避免在候鸟迁徙季节进行噪声影响较大的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常识,禁止打鸟、捕鸟,根据候鸟种类,适当设置投食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施工期 1、植被与植物保护措施 (1)项目已按照《****草原局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复合项目使用林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林规〔2021〕5号)及《******厅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的规定和要求,项目选址和用地进行了合理规划,项目的生产区实际未占用天然乔木林地;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已取得的《****审批局****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会行审复〔2022〕102号)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曲)〔2022〕52号)可知,项目使用林地为用材林林地、能源林林地和其他林地,电池组件阵列和集电线路塔基均未使用乔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项目施工营场地仅在升压站旁光伏场区占地范围内布设1处,充分利用了光伏场区用地区域,施工期临时设施未占用天然乔木林地。 (2)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已取得了《****审批局****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会行审复〔2022〕102号),项目1#地块临时使用草原已取得了《****审批局关于娜姑镇拖车村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临时占用草原申请的批复》(会行审复〔2024〕92号),施工单位对施工范围进行了严格控制,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施工及活动。 (3)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现场设有施工管理和环境保护制度标识牌,并多次在现场组织环保知识培训与宣传工作,施工过程中未出现砍伐占地范围外的森林植被的情况。项目及时对临时用工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了人员的管理,未出现使用当地活力木作为燃料的情况,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出现滥砍乱伐现象。 (4)项目施工期间由于地貌原因,各施工区域产生的表土量较少,收集后就近进行临时堆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表土覆盖,并采用当地常见的植物及幼苗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结束后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对临时建筑进行了拆除、清理,并对临时施工区域进行了表土恢复,采用撒草等当地植物对临时占用的集电线路区域、场内道路边坡等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恢复性”种植,有效促进了植被的自然恢复。项目已按照水土保持报告中的植物措施要求对施工临时占地采取了植物恢复措施,采用了当地适宜的种子、幼苗进行了植被恢复:光伏场区撒草绿化67.59hm2;升压站区景观绿化0.04hm2;道路工程区边坡绿化2.15hm2,行道树360株(**樟150株、樱花150株、红叶石楠60株);集电线路区撒草绿化2.05hm2。 (6)架空集电线路导线架设过程中,沿线已经避开高大乔木,不涉及林木砍伐及修剪。 (7)光伏方阵施工过程中除了光伏支架基础及箱变基础区域进行扰动和植被清表外,光伏板下其余区域原有植被尽可能进行了保留,不进行开挖和清表,减少了对原有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了施工扰动范围,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安装控制在扰动范围内。 (8)施工整个过程中对施工人员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并严禁施工人员野外用火,整个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森林火灾,未对现有植被及植物造成破坏。 (9)项目严格执行了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保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且已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根据《****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可知:工程措施:光伏场区截水沟1415m,复耕0.24hm2,沉砂池2座;升压站区:升压站区表土剥离100m3、雨水管网250m;道路工程区表土剥离5100m3、排水边沟7800m;集电线路区:表土剥离1300m3、复耕0.40hm2。植物措施:光伏场区撒草绿化67.59hm2;升压站区景观绿化0.04hm2;道路工程区边坡绿化2.15hm2,行道树360株(**樟150株、樱花150株、红叶石楠60株);集电线路区撒草绿化2.05hm2。临时措施:光伏场区密目网临时覆盖3000m2;升压站区:临时排水沟260m、临时沉沙池1座、密目网苫盖700m2;道路工程区:临时苫盖4100m2;表土临时堆场区:临时拦挡260m、密目网苫盖1100m2;施工临时场地区密目网苫盖200m2,临时排水沟320m。本项目实际工程占地区域内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9.26%,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10,渣土防护率为98.99%,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01%,林草覆盖率为36.36%,有效防止了因项目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2、动物保护措施 (1)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对相关法律组织了多次培训与宣传,加强了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了保护意识,并在现场设置了环境保护的标识牌,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的情况,并设置了举报违法活动奖励措施,有效制止了偷猎活动。 (2)施工过程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拂晓及傍晚时间进行高噪声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影响,通过洒水车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产生等措施减轻对动物的干扰。 (3)建设单位设立了专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施工单位设立了兼职的林政监督管理人员,同时设立了专门的环境监理单位依法和依据报告表的要求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现场调查及了解,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受伤野生动物个体或幼崽。 (4)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严格按照用地红线进行施工,未占用更多土地,施工结束后对临建设施进行了拆除、清理,对占地进行了生态恢复。 3、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措施 根据《****审批局****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会行审复〔2022〕102号)、《****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云林许准(曲)〔2022〕52号)和图斑核查可知,项目占用林地为用材林林地、能源林林地和其他林地,项目用地未占用到省级公益林、天然林,项目建设过程中将3#-3和3#-4塔基向东南侧进行了移动,避让了原有茂林区,已对省级公益林、天然林进行了避让,未进行砍伐、占用和破坏,保持了公益林、天然林原貌。 4、水土流失减缓措施 (1)光伏阵列区 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组织设计,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工序进行了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产生永久弃土,临时土石方就近回填和使用,并采用防尘网对开挖裸露区域进行了覆盖,减少了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 ②项目施工过程中仅对箱变区域、升压站区域、光伏组件桩基基础区域、进场道路区域、架空线路塔基及地埋线路区域进行了开挖,其他区域保留了原有自然植被,有效降低了项目用地范围的扰动面积和对地表的扰动程度; ③施工区域植被多为草地,不涉及采取小灌木移植等措施; ④项目边施工边进行施工场地的清理及覆土绿化恢复,目前光伏场区箱变区域已进行了撒草恢复。 (2)集电线路区 ①项目施工过程中制定了施工管理制度,对施工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在基坑基础等土石方施工时,开挖出临时土石方分层就近堆放,施工结束后就地用于管沟回填、植被覆土使用; ②项目优化了设计,减少了架空线路塔基数量,同时避让了植被良好区域; ③项目部分施工道路****风电场工程的道路及场地,减小了扰动地表面积。 (3)道路工程区 ①施工期间时刻关注当地气象条件,根据天气情况综合考虑降雨和大风天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时间,并加强了在大风和暴雨天气必要的排水、篷布和防尘网覆盖和挡护工程。 ②项目施工过程中制定了施工管理制度,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有效的管理,未发生对道路红线以外的沿线植被乱砍滥伐,向沟谷、河道及道路外边坡倾卸弃渣的行为; ③施工单位加强了临时防护措施,对位于山脊的道路工程采取下边坡挡护措施,有效减少了水土流失。根据项目施工期水保监理报告可知,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严重水土流失现象; ④项目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严格按照主体工程设计进行了施工,落实了设计中对挖填路基、路堑的工程护坡的施工、运行安全和美化环境等措施; ⑤项目建设过程中聘请了******公司作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对项目区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及时的管理和维护。根据施工期水保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施工期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⑥项目施工期占地范围内扰动区域的植被多为草本植物,项目避开了灌木、树木等区域,根据调查,临时占地区植被已经基本恢复至扰动前的现状。 (4)施工生产生活区 ①已优化了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未设置临时生活区,临时施工场地场地平整时采用边挖边填的方式实现区域内平衡,未产生永久弃渣。 ②项目施工过程中制定了施工管理制度,加强了施工管理,规范了生产活动,降低了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 ③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放的材料采用了篷布覆盖; ④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将剩余设备、材料等进行清理,清理后及时进行了覆土、撒草恢复植被。 (5)升压站区 ①施工组织进行了优化,大量土石开挖避开了大雨、大风天气,未造成大量水土流失的情况; ②优化了施工工艺,站场场地平整,构筑物地基开挖等产生的土方用于场区内土地压实回填,无弃渣产生; ③施工结束后,及时对裸露地表进行了撒草绿化、植树恢复。 二、运营期 (1)本项目的光伏组件最小离地高度2.5m,桩基间列间距大于4m,行间距大于6.5m,满足《****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196号)的要求,项目仅对桩基基础进行了硬化,未对其他区域进行硬化,未出现破坏耕作层的情况,无抛荒、撂荒现象。 (2)根据《****办公厅 ****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可知,光伏方阵用地不能占用耕地,本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草地和其他土地,光伏场区施工过程中仅对桩基基础造成了破坏,尽可能保留了原有地表植被,保持了项目区的植被覆盖度。 (3)项目未进行开荒耕地种植农作物。 (4)施工过程中加强了员工培训,无人为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采用当地常见草种进行植被恢复,未引入外来有害生物。 (5)升压站绿化面积为400m2,因站内采取撒草绿化。 (6)建设单位已制定了相应管理制度,****电站工作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加强了站区和光伏区巡视,若发现陆栖脊椎动物异常应向林业部门报告,遇到受伤或死亡动物应将其交予林业部门。目前尚未在光伏场区发现异常、受伤或死亡的陆栖脊椎动物。 (7)项目已委托******公司在2024年开展了春秋两季的鸟类监测,项目高噪声作业避开了候鸟迁徙季节,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加强了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常识宣传,无打鸟、捕鸟现象发生。项目场区目前生态已得到恢复,候鸟食物链未遭到破坏。 根据《****村委会李家包包光伏项目(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鸟类监测项目鸟类监测报告》可知,春季和秋季共记录到鸟类13目34科61属79种,其中家鸽为人饲养鸟类。通过对78种野生鸟类的居留型进行统计,留鸟有54种,占总鸟类数量的69.23%;夏候鸟13种,占16.66%;冬候鸟8种,占10.26%;旅鸟3种,占3.85%。结合春秋季鸟类监测结果,监测区内共观察到迁徙鸟类21种。其中夏候鸟13种,冬候鸟8种。其中保护鸟类3种,分别是雀鹰、白尾鹞和普通鵟,均为冬候鸟。太阳能板区域较小,不影响该3种鸟的迁徙。另外,该区域不在迁徙鸟通道上,其他小型雀形目迁徙鸟种均为常见种,广泛活动于林缘、耕地和村寨周边,抗干扰性大,故影响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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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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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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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