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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现委托**市新瑞鑫诚****公司承担了**县30万羽蛋****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县30万羽蛋****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县旱卡子滩哈萨克族乡。
(4)建设单位:****。
(5)建设内容和规模:土建施工及设备购置,**标准化蛋鸡养殖圈舍10座,总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配套水、电、路等附属设施及智能化蛋鸡养殖等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县中华路97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1****2009
三、承担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市新瑞鑫诚****公司
通讯地址:******市宁边西路水电巷旁17号办公楼2层(10区2丘18栋) 邮编:8311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994-****999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环评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