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数字媒体产教融合一体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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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媒体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4〕29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数字媒体产****基地建设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路以北、进化街以西。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数字新媒体专业产教融合实训楼1栋。建筑面积15676.14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管网、道路铺装、绿化景观等工程,购置相关配套设备。

2.4 招标范围:对****数字媒体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设计阶段;具体包括****数字媒体产****基地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5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及后期国家、省市审计结束止。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定。

2.7最高限价:折扣系数0.5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备建筑行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附全部人员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特殊情况(如退休返聘、外籍员工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应为投标****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3.3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6时00分,通过CA锁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cn/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TPBidder/);电子标服务

5.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5.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5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8日9时00分;****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关区华新街700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3**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或**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4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自由大路695号

联系人:杨磊

联系方式:0431-****82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中心)19楼1909室

联系人:刘兴楠

联系方式:0431-****5555

****管理部门:****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9829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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