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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园区环境管理粗放,园区内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多发,部分企业废气、废水超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二、整改目标
开发区内企业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开展开发区内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2.对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超标排放等问题的企业,分类施策,推动整改到位,并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肃查处。
3.****委员会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确保达标排放。园区工业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建立开发区内企业环保问题排查机制和整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监管,确保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实现达标排放。
五、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七、受理电话:0451-****6615
八、受理地址:**省**市转盘路8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
****市委 ****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