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县小箬乡;
2.2 项目的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407336元, K=8%,工程发包价为:374749元 ;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4 项目招标范围:小箬乡尚锦村C560县堡线水毁修复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到****(详细地址:**县甘蔗闽江1号7#3103)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开标室。标书代写
5.4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委员会等 5 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 号)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 公示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小箬乡尚锦村
邮 编:350100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37****944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甘蔗闽江1号7#3103
邮 编:350100
联系人:小江
联系电话: 0591-****2880
开标地点:**甘蔗街道闽江1号7栋3103室 2 招标公告附件标书代写
发布日期: 2025-11-17 10: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