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落实第三轮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整改任务清单第四项已整改完成。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定》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整改事项四、固废法明确要求,****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并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截至督察时,建筑垃圾管理问题依然突出。
二、责任单位
****市委 、****
三、验收单位
****管理局
四、整改目标
结合已出台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备案要求。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措施
****管理局统筹推进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制定工作,并对规划执行落实情况强化监督。各地严格对照已出台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合理安排工作时序,认真落实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备案要求,督促各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各地定期对备案情况进行梳理汇总。
七、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10月,我市印发《**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针对督察反馈的“建筑垃圾管理问题依然突出”及《固废法》明确要求尚未完全落实的问题,我市深刻复盘反思、迅速统筹部署。一方面锚定整改核心目标,紧扣已出台《规划》,全力推动其组织实施与落地见效;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备案要求,构建并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升其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现已完成问题整改目标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8****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4-****9123
电子邮箱:****@qq.com
****市委 、****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