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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和关于印发《**省省级
矿产**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评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4〕81号)有关要求,
****矿产**开采方案通过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专家审查意见、审查专家签
字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局****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雁来 电话:0412-****853
附件:****矿产**开采方案评审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