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13日拟作出的关于淳安县文昌中岭坞工程渣土消纳场扩容项目 (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审批
浙江-杭州-淳安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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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11月13日拟作出的关于**县**中岭坞工程渣土消纳场扩容项目 (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拟批准项目)
发布日期: 2025-11-13 16:13
索引号: ****
文 号: 无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行政审批
公开日期: 2025-11-13

2025年11月13****环境局拟对**县**中岭坞工程渣土消纳场扩容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联系电话:0571-****9820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县千岛湖镇环**路377****中心二楼241室)

邮编:3117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

1

**县**中岭坞工程渣土消纳场扩容项目(二期)

**县**镇中岭坞地块

****

******公司

项目所在地为**县**镇中岭坞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土方工程、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无梁式)、挡墙(混凝土)以及生产和饮用水管道布设(挖基、筑基、布管)等。建成后,消纳场可增加库容49万方。

环评报告文本在公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意见反馈。

经我单位审核,确认该环评文件所述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现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1、项目实施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土石开挖、渣土装卸、堆渣场的扬尘及燃油机械、车辆的废气,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须制定文明施工方案,加强施工管理,落实相应的保护措施,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合理设置施工场地以及弃渣场的堆放方式,采取洒水、喷雾、物理隔离、封闭运输、限制车速等措施,有效防止扬尘、废气污染。

2、工程实施过程应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控制水土流失,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弃土场淋溶水经处置后回用,禁止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处理厂深度处理。

3、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交通管理,并采取各类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实施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类处置,其中项洗车废水含油污泥等废弃物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暂存执行《危险废物存储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沉淀池泥沙定期清理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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