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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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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县环“两山”示范区(**镇片区****基地项目第一期林木所有权 | 组织方: | **** |
| 公告编号: |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
| 交易编号: | GJB2025-381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5年12月01日 11时00分 |
| 底价(万元): | 44.346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4.5 |
| 报价幅度(万元): | 0.1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12月01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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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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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标的是**省**市**县**镇四围村红二村四围Ⅳ林班00100、0201小班(地名:鹿湖冚)**华镇蓝滘村黄一村蓝滘Ⅱ林班01101、01103、01400、01500、01601、02201小班(地名:大坪肚)林木采伐和销售权。据《评估报告书》树种主要为黧蒴和其他软阔,设计采伐活立木蓄积2,148.7立方米,设计出材量1,353.7立方米,剩余物580.6吨(具体数量以现场真实数据为准),其评估总值为人民币44.3465万元,以评估值44.3465万元作为本次项目起始价。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一)竞价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林业、木业企业法人;由于项目开展需求,竞价人拟开展的业务需涵盖以下一般项目类别:竹制品销售、软木制品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若涉及许可类项目需涵盖道路货物运输方可开展对应经营活动;以及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竞买保证金:4.5万元人民币。竞买保证金不抵作成交价款,竞得人凭《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县环“两山”示范区(**镇片区****基地项目第一期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后,交易中心凭合同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买保证金; (三)转让标的质量:按实物现状转让质量为准,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到现场认真调查了解林木资产状况,若林木资产调出数不足调查评估数,一律不予补偿。 (四)竞得人应当在我方划定范围内作业,并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若竞得人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因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害的,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与我方无关。 (五)木材销售环节税由竞得人负责。 (六)竞得人在生产、销售、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盈亏、税费、经济纠纷均由竞得人自行处理解决,我方可协助解决。 (七)竞得人应签订合同后30天内处理标的树木,推迟处理时间必须征得****书面同意。若未处理标的树木,且未取得****出具的同意推迟处理时间的书面文件的,视为放弃对剩余树木的全部权利,****可自行处置剩余树木,竞得者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损失。 (八)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若竞得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竞得人已付费用不予退回,如造成我方损失的,还应赔偿。 三、交易方式 (一)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本次竞买所报的价格为就**县环“两山”示范区(**镇片区****基地项目第一期林木所有权转让价格。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0.1万元递增,允许跳跃应价。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最终竞得人。 (二)竞买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买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得人凭《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县环“两山”示范区(**镇片区****基地项目第一期林木所有权转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竞得价格款项。 (四)交易保证金约定: 1、****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特别提示:目****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网商银行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 2025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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