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负责****集团有限公司代建的《****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建设地点:**市雷家镇
(5)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农村生活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农业种植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库滨生态净化与修复工程、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具体包括①望水村**DN300污水管网1490m,****泵站2座;②生态拦截带建设17515m2,生态沟渠改造9685m,**前置库建设13567㎡;③库滨带生态缓冲带建设47442㎡,库滨前置库建设8259㎡。④物理隔离围栏建设2180m,标识标牌46块,风险源应急防护物资1批,视频监控19套。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与**及**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国家及地方“十四五”规划等相关规划协调一致。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由于本项目属于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目的是改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流域水质和生态,****水库的环保措施,以及实施本报告明确的保护对策和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实施的实际影响将可控制在最小的范畴内。****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设施均不属于《**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禁止建设设施,同时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均不将污水排入下游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以及实施本报告明确的水源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水库的实际影响将可控制在最小的范畴内。
本工程建设选址和施工“三场”布置基本合理,工程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控制的,只要切实落实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减免到最小程度。从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建设得到周围公众的普遍支持,无公众反对。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段17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0****7846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
链接: https://pan.**.com/s/1vmpDPsqNSiJMDN1E_OLeHgpwd=a1vc 提取码: a1vc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 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常住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