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分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排序 | 投标报价(万元) | 工期 | 资格能力 | 评标情况 |
| **** | **县新型城镇化提质升级(一期)项目-**路、海会路10kV供电线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 包1 | **** | 1 | 1299.8269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办公室(合规审计部)。
业务监督电话:0551-****8087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1.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3.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和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路270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8116
公告将于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