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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5)渝五中法破委字第451号
****裁定受理(2025)渝05破申597号申请人**正信****公司对被申请人****集团****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集团****公司****公司)于2004年6月21日登记设立,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不含发动机);销售:电机,机电产品(不含汽车),电子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以上范围皆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2018年5月17日,****法院作出(2017)渝0112民初12700号民事判决书,载明:****公司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银行****公司****支行贷款本金****407.53元及截止2016年10月13日的利息82565.01元、复利299.86元,并支付自2016年10月14日起的罚息和复利。****银行****公司****支行对重****公司享有使用权的工业用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在前述范围内优先受偿,以担保的最高债权额809.9万元为限。2020年7月10日,****法院作出(2020)渝0112执异218号执行裁定书,载明:中国长城****公司****公司受让了(2017)渝0112民初12700号民事****银行****公司****支行的债权,变更中国长城****公司****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2021年8月26日,****法院作出(2021)渝0112执异480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正信****公司****公司)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取得案涉债权,债权转让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公司为本案执行人。
另,****法院作出的(2020)渝0112执3446号执行裁定书载明:因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房产,该房产评估报告尚未出具,暂不具备处置条件。无其他财产线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2年8月8日,根据重****公司管理人发布的《重****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分配公告》显示,汇通公司在重****公司破产清算案中获得清偿****731.92元。
****集团****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正信****公司对被申请人****集团****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5年11月20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陈雪梅、朱波023-****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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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