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区中部片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剩余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补充招标工程量清单
变更内容:
| 序号 |
变更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于开标时间15日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平台上公布,如发布时间距离开标时间不足15日,则相应顺延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最高投标限价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54940.12元。 本项目成本警戒线:¥****89446.11 (最高投标限价最迟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 (1)《**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2 版)。 (2****总站【2023】18号文《**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概(估)算编制规定》勘误表。 (3)《**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2版)、《**省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2 版)、《**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2 版)。 (4)《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21)。 (5)《2024 年**省水利水电工程定额次要材料预算指导价格计算表》 (6)人工预算单价执行“《**省水利水电工程系列概(估)算编制规定》(2022版)”及黔人社发(2025)4号《******保障厅关于调整**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7)主要材料价格参照《**省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9月“**市主要建筑材料市场综合参考价”确定。 |
| 2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低于成本报价评审(如需) |
1.启用条件 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80%,可启用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程序。 |
1.启用条件 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时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且低于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可启用低于成本报价的评审程序。 |
| 3 |
补充招标工程量清单 |
补充招标工程量清单 |
补充招标工程量清单 |
变更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工程量清单附于附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位投标人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银壶街道**大厦23楼
项目联系人:张豪杰
项目联系方式:187****585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盘****居委会八组沙坡安置点284号
从业人员姓名:何左、张小燕、张福荣
电话:155****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