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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镇泮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县**镇泮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风貌提升项目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镇泮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风貌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概算。项目建设内容为:
1.在泮溪村主要道路两侧及村庄公共区域进行环境整治,清理垃圾杂物、建筑材料乱堆乱放等;
2.清理梅潭河泮溪段河道约500米;
3.拆除现状危旧老房子、废弃猪牛栏等;
4.对各自然村主村道的电力、电视、电信线乱搭乱接进行整治,整治长度约2千米;
5.开展泮溪村主村道两旁农房外立面改造约18栋;
6.大蝉桥头至泮溪村主村道至圩镇沿线可视范围内进行“六乱”整治,以及沿线美化提升约150平方米,增设10盏路灯等。
项目建设地点:**市**县**镇泮溪村。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0-441422-04-01-228163
二、经审查,项目总概算价为126.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77万元,预备费6.00万元。
资金来源:除上级拨款外,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三、项目拟建设工期:2个月。
四、请落实日常监管和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监管工作,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未经批准,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五、****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请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此 复
附件:**县**镇泮溪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乡村风貌提升项目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纪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