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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25MA74L8BA1U | 建设单位法人:陈孝虎 |
| 尹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州******中心办公楼5楼508室 |
| 广****县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45-河湖整治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3.35665 纬度: 35.4350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1-26 |
| 临州环和自审〔2020〕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3391.13 |
| 129.19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2MA7371YT7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71WF4F42 | 竣工时间:2023-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牙塘河、广**上维持现状堤防657.73m,改建堤防1171.17m;广**上**护岸2206.5m;牙塘河、广**、大**河加固堤防(护岸)共4721.31m;共修建液压坝7座,跌水堰9座,泄洪箱涵1170.17m,亲水平台3869.17m人工岛17656m2,景观桥3座,生态湿地60063m2,**公园62529m2。同时对牙塘河、广**、大**河河道进行疏浚。 | 实际建设情况:经实际调查与建设单位反馈,实际建设内容为牙塘河、广**上维持现状堤防657.73m,改建堤防1171.17m;广**上**护岸2206.5m;牙塘河、广**、大**河加固堤防(护岸)共4721.31m;共修建液压坝1座,跌水堰22座,泄洪箱涵1170.17m,亲水平台3869.17m人工岛17656m2,景观桥3座,生态湿地60063m2,**公园62529m2。 |
| 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液压坝只在新营河上建设1座液压坝机控制室,其余6座液压坝及3座控制室不再建设,跌水堰实际建设22座,属于设计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无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无生产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程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基坑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在施工场地临时修建沉淀池,对生产废水分别进行沉淀处理,经过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处理;工程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机械废气产生的尾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期间采用湿法作业,加强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在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作业,位于声环境敏感区附近的施工区建议必要时设置隔声板围挡;施工期主要的固体废物为工程弃方、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工程弃方运至设置的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至**县;垃圾填埋场处置;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⑴为避免人为活动干扰生态环境,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卫生管理,施工生产废水要及时进行处理达标处理后回用或排放;施工人员车辆禁止穿越河流,严禁弃渣、弃土入河,并对临时堆渣进行防护。 ⑵施工中产生的弃渣应尽量做到合理堆放在水保方案指定的弃渣场,并做好防护措施;禁止在河道内存放油料、水泥等建材和维修施工机械;禁止抛弃有毒有害物质,避免水体污染。 ⑶针对工程施工和运行期管理过程中人类活动增加,必须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机械穿越河流,扰动水生生物生活环境,并做好宣传工作,禁止当地居民及施工人员以非正当方式捕鱼。 ⑷工程建成后,设立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周边居民进入河道钓鱼、电鱼等,对水生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陆生生物保护措施 ①本工程施工总工期22个月,施工总布置应结合施工场地时间空间条件,做到施工布局合理、紧凑,严格界定临时用地范围,严禁超范围和进入非施工区活动。 ②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区域施工,严禁擅自扩大施工场地,减少不必要的植被破坏,维护河道湿地生态功能。施工区表土应单独堆存于临时堆存场,并进行临时防护,便于后期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在施工区设置6个植被保护宣传警示牌。 ③坚持“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临时堆料应采取苫盖、拦挡措施,禁止阻水、堵路、堵沟,破坏现有景观。通过图片教育、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④结合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植被保护,对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植被恢复,最大程度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减少工程硬化面积,增加绿化面积。 ⑤本工程建成后堤防边坡采用格宾护坡、草皮护坡等生态护坡增加植被覆盖率,恢复绿化面积共计6hm2。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属非污染性项项目本身不会排气、废水声、固废等污染物。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沉淀池6座,用于处理混凝土养护废水,处理后用于临时道路的洒水降尘,基坑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浇灌施工区植被或道路洒水降尘;生产生活区设环保厕所及化粪池,粪便定期清掏堆肥处理,不排放;本项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未接到废水污染事件相关投诉,未造成废水环境污染;针对施工扬尘,施工期采取了洒水降尘、加盖抑尘网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对运输土方车辆也加盖了防风抑尘网;运输车辆采取了限速、限载措施控制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扬尘,经调查,本项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未接到大气污染事件相关投诉,未造成大气环境污染;施工期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点开展了工程宣传,是广大居民群众理解和支持工程的建设,同时在等施工段距离敏感点较近的一侧设置了临时隔声屏障,对施工机械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将高噪声设备错峰使用,严格把控施工时间,夜间未进行施工,加强车辆管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施工期未对沿线居民产生较大影响,经调查,本项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未接到噪声扰民事件相关投诉;经调查,生活垃圾已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理,施工期清理的无法作为利用的土方、砂砾碎石等运至设置的弃渣场填埋处置。经调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得以合理的处置利用,未对外环境产生影响,无遗留环境问题;经调查,项目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作业带,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工程实施区域设立宣传警示牌;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界定施工范围,施工人员在界定的范围内作业;施工中缩小施工界面,严禁施工机械乱堆乱放;暴雨季节禁止施工;土石方边开挖边回填;运输车辆和机械固定运输路线,未新增便道占压植被;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混凝土养护废水沉淀后泼洒抑尘;基坑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浇灌施工区植被或道路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对运输土方、渣土等散装货物的车辆加盖了防风抑尘网;施工现场及时整理物料,对集中堆放的土方覆盖,对易引起扬尘的物料采用抑尘网全部进行了覆盖,同时每天洒水降尘;施工期施工单位采用了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最大程度降低了对沿线动物的影响,项目施工期设置施工导流,涉水作业影响只局限于施工区域,施工区域相对于整个河流面积较小,经分段施工后基坑废水抽出沉淀后泼洒抑尘,对水体的影响较小,另由于工程施工导致的水体扰动是暂时的,对浮游生物、底栖生物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可逆的,随着工程施工的结束以及通过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处理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内水环境造成污染,总体对水生生态影响较小,现阶段施工结束,影响不复存在,一段时期后可自行恢,经调查,本项目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未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本项目为非污染类项目,项目建成后效果良好,增强了**县百姓的幸福感,提升了**县的整体形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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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