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东大圩临水路段安装波形护栏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就“****中心东大圩临水路段安装波形护栏项目”(项目编号:****)进行了公开招标。2025年11月14日09时00分,本公司组织了开评标活动。****委员会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投标总价 | ****787.55元 | |
| 项目经理 | 宋佑恒 一级建造师 皖134********22462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施工过程中 出现质量不合格现象时,应及时返工整理直 至质量达标。 | |
| 综合得分 | 95.2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 投标总价 | ****764.00元 | |
| 项目经理 | 陈波 二级建造师 皖234****82954 | |
| 工期 | 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施工过程中 出现质量不合格现象时,应及时返工整理直 至质量达标。 | |
| 综合得分 | 94.43分 |
二、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日
招标投标的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书面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容成路与**路******中心11栋七楼,联系电话:0551-****8913(转800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区容成路与**路******中心11栋七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8913(转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