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1月17日拟对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盐城-建湖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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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5年11月17日拟对辐射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7 14: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辐射和电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

联系电话:0515-****6193;传真:0515-****6193;Email:****@163.com

通讯地址:**市**区东进中路88号510室,****环境局,邮编224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项目

**县

****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路166号,根据生产、检测需要,**海特新****公司拟在2#车间东部**1座固定式X射线探伤房,并拟配备1台XXG-2505型X射线探伤机(最大管电压为250kV,最大管电流为5mA),用于开展对不锈钢管道、容器的无损检测工作。

/

1、严格执行辐射防护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年受照有效剂量低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相应的剂量限值要求。

2、定期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工作状态指示灯、电离辐射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3、建立健全辐射安全与防护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辐射安全防护与环保管理机构或指定一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4、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工作时须随身携带辐射报警仪和个人剂量计。

5、配备环境辐射剂量巡测仪,定期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每年请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周围辐射水平监测1~2次。

2

气象灾害监测能力提升(**海上雷达)建设项目

**区

****气象局

本项目位于****集团**H9#海上升压站顶层,拟在顶层平台上架设1套S波段新一代天线雷达,3m高钢结构天线座上方架设天线罩,直径11.8m,内置S波段雷达天线,天线口径8.5m。雷达天线工作频率范围为2700MHz~3000MHz,峰值功率为650kW,天线增益为44dBi,扫描方位角为0°~360°,扫描俯仰角0.5°~19.5°。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1、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和设备,加强建设、运行期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环保节能型的施工船舶和机械设备,采用符合规定的船用清洁燃油。施工期通过做好施工设备的日常维保检查工作,强化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

3、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船舶生活污水经过收集后统一由三峡****公司****公司处理,不向海洋排放;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废水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

4、严格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过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营运期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由运维船带回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6、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按照《辐射环境防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检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相关规定开展电磁环境监测;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保持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7、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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