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中心北区公园整修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 | 本工程位于**省**市**县。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园林铺装、水池、挡土墙及绿化。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 **省**市******建设局五楼) | ****000.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9.67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中心北区公园整修项目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张洁 | 豫241****53381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乔弘仁(组长)、孙跃锋、董乐(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32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联系事宜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 地址:**县高速路口南200米民政局三楼 |
| 联系人:董先生 |
联系方式:182****0811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康宁家园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6****766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6****7665
4、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民政局
联系方式:0398-****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