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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行《关于加强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建辽函[2018]493号)及《关于明确租赁领导干部周转住房和
职工宿舍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辽函〔2022〕13号)文件要求,现对租赁交流干部用房信息公示如下:
****续租交流干部宿舍用房一户,现址位于**市**区海滨南路46号(海景豪苑)8栋1单元1001室。租赁房屋面积115.71平方米。租期一年,年租金3.7万元(含税、取暖费、物业费、电梯费等)。出租方为马小东。
****续租交流干部宿舍用房一户,现址位于**市**区海滨南路46号(海景豪苑)11栋西侧1603室。租赁房屋面积93.21平方米。租期1年,年租金2.75万元(含税、取暖费、物业费、电梯费等)。出租方为王惠敏。
****新租交流干部宿舍用房一户,现址位于**市**县**镇凌**街**丽景家苑3#3-1202室。租赁房屋建筑面积53.2平方米。租期1年,年租金1.6万元(含税、取暖费、物业费、电梯费等)。出租方为赵怀明、张元庆。
以上事项接受群众评议,在****范围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事项有意见,请以****办公室(总务)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问题必须客观真实,反映内容要具有可查性。
公示期内,设立公示电话:0429-****133 ,联系人: 彭林。通过企业网电子邮件反映情况的,请发送邮件至****@ccb.com。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