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提升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三、采购预算价:191192.43元、最高投标限价:172073.19元
四、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五、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1日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10时00分
七、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8日
八、成交信息
(1)成交单位:****
(2)成交价格:163469.19元
(3)总得分:92.56分
(4)合同履行期限:15个日历天
(5)资质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九、质疑(异议)受理:
各供应商如有质疑,请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公告期结束后不予受理。质疑必须由参与的供应商提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且亲自递交,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在递交纸质版质疑、异议函的同时,必须将与纸质版质疑、异议函一致的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至****@qq.com邮箱。统一受理部门:****。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榴城镇榴城路229号
联系人及方式:李主任、181****6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繁华大道6878号盛景融城B区综合楼1001-1003室
联系人及方式:王工、182****6300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