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保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希夷大道东侧友阳商务办公楼7栋506.507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600.00元(壹佰零贰万玖仟陆佰圆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食堂保洁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项目安排在****,本次服务要求33个人职位按照校方要求分配。 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采用 1+1+1 模式签订合同,本年度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德成(组长)、李婷、王友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尤工,联系方式:153****609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电话:183****828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城南梅村
联系方式:曹主任183****8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方式:153****6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尤工
电 话:153****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