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恒诚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弃采石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克东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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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采石坑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5-11-17

尊敬的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确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15】16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以及《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现建设

单位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废弃采石坑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镇**村

项目投资:300万元

项目性质:**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将利用**县1×15MW 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生物质灰渣,一座22.02亩废弃采石坑进行生态修复,回填量约124800m3,回填完成后覆土80cm恢复为耕地,并在外沿四周增加排水沟480米。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县**镇**村

联系人: 张国营

联系电话:151****779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鑫****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链接:https://pan.**.com/s/147SrTlXc-mLyBintMAchkA 提取码:v87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项目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次公式起10个工作日内。

七、本次公式的主要方式

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十条规定,本项目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政府网官网公示,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通过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公开,且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

(三)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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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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