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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月13日我局对《****新增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DSA)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市草市街2****环境局****中心)
联系电话:028-****4810;传真:028-****4810;邮编:610017
****政府网站链接 http://sthj.****.cn/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成环审(辐)〔2025〕120号 |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