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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医院北院区中央空调系统能源费用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市隽骐新****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珠**路15号15层1501室(仅限办公)
被投诉人1:****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东路726号16-18楼
被投诉人2:中****医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省**市沿**路107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区庆盛大道1号C1栋159号(一址多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能源公司的报价低于合理成本价;投诉事项2、3,能源公司提供的业绩、管理体系证书造假;投诉事项4,价格分计算有误;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5属于无效投诉事项,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