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G78汕昆高速/G80广昆高速石林至昆明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昆明-石林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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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11-17 16:02
名 称: ****环境局拟审批《G78汕昆高速/G80广昆高速石林至**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时政,高速公路改扩建,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
****环境局拟审批《G78汕昆高速/G80广昆高速石林至**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7 16: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G78汕昆高速/G80广昆高速石林至**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G78汕昆高速/G80广昆高速石林至**段(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市(石林县、**县、**区、****管委会、**区)境内,主线起于石林县半截河枢纽立交,止于**市朱家村枢纽立交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起止路线:主线起于石林县半截河枢纽立交,止于**市朱家村枢纽立交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路线全长70.999km(综合里程)其中右幅全长69.450km,左幅全长72.548km,主线路设计速度100km/h,起点半****收费站段采用对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1m,****收费站至朱家村段采用对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全线涉及桥梁19265.025m/141座,隧道23937.4m/11座,涵洞157道,通道55道,**7座。****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收费站7处,****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所3处,隧道变电所14处。小喜村连接线起点Y1K67+385****收费站止点,止点JK73+710止于石虎关枢纽立交之前,路线全长6.327km,设计速度100km/h,采用对向八车道,路基宽度40.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配套设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防治设施。

工程投资:总投资****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195.41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前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施工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生态环境影响等。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烟气、沥青烟等;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隧洞涌水和地表径流;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等作业;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格局的影响、对植被破坏及动物生境扰动影响等方面。

(二)施工前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气防治措施:****搅拌站、混合料拌和站场,站场应设置在环境敏感目标下风向,****搅拌站与敏感目标距离不宜小于300m,混合料拌和站与敏感目标距离不宜小于200m,避免对沿线居民区等敏感点造成影响。施工现场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桥梁预制场、混凝土拌合搅拌现场建筑材料下料点采取湿法除尘、收尘措施,运输车辆和其他产生扬尘的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无组织废气排放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施工废水排入废水应采取沉淀等处理措施后回用,禁止施工废水排入地表水体;阳宗隧道出口段的隧道涌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其它隧道涌水经设置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回用不完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就近排入隧道附近沟箐(禁止排入Ⅱ类水体等敏感水体);生活污水排入已有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或经生态厕所的改良型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附近农肥回用;沉淀的泥浆定期清运至就近弃渣场;跨河桥梁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季节。

3.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禁止高噪声机械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因施工工艺等特殊情况需要夜间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前向附近居民公告。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废弃土石方集中堆放于规划的弃渣场内;建筑垃圾部分用于施工生产生活区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点与乡镇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桥墩施工中挖掘出的泥渣,不能直接随意排放,应设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将沉淀后的钻渣不能回收利用的进行统一收集后运至弃渣场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等。

5.生态保护措施:禁止在各类生态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设置施工场地、弃渣场、表土堆场等大型临时设施。加强与生态保护红线主管部门的衔接,依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工程林地、基本农田须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补偿措施,做好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功能不降低。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餐饮油烟;****收费站、养护工区、服务区等附属服务设施生活污水;噪声主要来源于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沿线服务设施生活垃圾;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违反危险品运输的有关规定,导致危险品在运输途中突发泄漏、爆炸、燃烧,将对水环境和沿线居民饮水安全造成危害。

1.废气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餐饮油烟。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NO2等,一般路基、桥梁路段由于通风良好,CO、NO2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小;隧道路段在机械通风的情况下,隧道内和隧道口的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拟建项目沿线服务设施应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油烟废气应经专用烟道排放,禁止无规则排放;油烟废气排放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最高容许排放浓度为不大于2mg/m3;应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油烟排放口应尽量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

2.废水防治措施:收费站、养护工区、服务区等附属服务设施生活污水采用处理工艺为“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周边有市政、地方污水管网的附属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地方污水管网;周边没有市政、地方污水管网的附属服务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作绿化或场地洒水降尘;跨越Ⅱ类水体和**河的桥梁段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风险事故应急收集池;加强公路排水设施的管理,防止公路路面、桥面径流直接排入沿线河流水体。

3.噪声防治措施:对沿线运营期近、中期超标的环境敏感点采取设置隔声屏障措施,并根据运营期噪声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落实补救措施,声环境质量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的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加强运营期间沿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工作,防止运输含尘物料泼洒造成污染。

5.环境风险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报告书》中环评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风险防范设施。加强道路运输管理,防止和减缓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影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G78汕昆高速/G80广昆高速石林至**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环境局

Email:****@163.com

电话/传真:0871-****5789;0871-****9810(**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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