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神山智谷商业配套出租
二、招租人:****
三、招租内容
(一)基本情况
**神****车站东广场旁,项目占地约23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9.42万㎡,21幢单体建筑内,布局了研发办公楼、****中心、****中心、数字展厅、会展中心、****酒店及餐饮娱乐等商业配套。现通过公开招租方式选取**神山智谷商业配套(以下简称“出租标的”)承租人,招租面积约3660㎡(以竣工交付后实测为准),其中包含地上商业:5#一层630㎡、14#一层530㎡;地下夹层商业:2500㎡。
1.项目情况:意向承租人在参与竞租前应自行查勘出租标的,了解出租标的水、电、燃气、消防、周边环境、面积、结构、质量、外观、装修等情况,一旦参与竞租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出租标的情况无异议,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招租人无关。
2.项目交割: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按照出租标的移交日现状与招租人办理出租标的移交;承租人应配合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招租人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自出租标的移交之日起,因承租人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导致的房屋损毁、灭失,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均由承租人承担,与招租人无关。出租标的在移交之日前的水、电、天然气、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招租人承担,移交后的水、电、天然气、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进场装修要求: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对外立面改造、增扩设施、改造墙体等必须经招租人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二)租赁用途
限定为商业配套相关业务。意向承租方的项目定位需以 “数字 + 人文” 为内核,****社区活力中枢,明确 “数字赋能的24小时产业生活共同体” 核心目标;深度融合 “科技感、烟火气、青年力” 三大特质,同时聚焦 “业态丰富时尚、贴合年轻人生活追求、契合园区发展定位”,以主理人店为核心载体,打造充满创新创意的商业配套,结合青年群体工作、社交、休闲需求,通过多元业态组合、个性场景营造与前沿运营模式,成为年轻人“愿意来、留得下” 的消费与社交高地,助力园区构建 “产业 + 场景 + 消费 + 旅游 + 活动” 五位一体发展格局。
(三)租赁业态
结合街区面积、地上商业布局及客群需求,业态规划具体如下: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园区整体商业规划与消防、环保要求。若承租方对上述业态比例及具体经营内容数量、面积确有调整需求,需及时将调整的具体方案交由出租方审核,经同意后方可按调整后的方案运营。
(四)期限
1.租赁期限:10年,自出租标的实际竣工交付之日起计算。
2.装修宽限期:6个月,该期间不计租金,计入本次租赁期限,但不免除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五)租金控制底价
本次出租标的租金采用“各商铺托底租金与营收分成两者取其高”的方式支付,即针****商铺,分别核算其当年度托底租金金额与当期营收分成金额,以两者中金额****商铺当年度应支付的租金。其中,托底租金和营收分成按照递增模式,具体标准如下:
1.地上商业:前三年度托底租金按26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后七年每年在上一年度标准基础上递增2%;运营期间招租人收取的营收分成比例前四年度为3.5%,第五到第七年度为5%,第八到第十年度为6.5%。
2.地下夹层商业:前三年度托底租金按15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后七年每年在上一年度标准基础上递增2%;运营期间招租人收取的营收分成比例前四年度为3.5%,第五到第七年度为5%,第八到第十年度为6.5%。
十年托底租金评估价根据实测面积核算,实际每年托底租金金额需按最终成交价与评估价的比例、实测面积相应调整。
招租人有权对“各商铺托底租金与营收分成两者取其高”的租金支付方式进行监管,以确保招租人能够按照约定比例取得承租人在承租期的营收分成,从而保障招租人的有关利益。具体的监管方式如下:
1.承租人优先使用招租人提供或授权的支付结算系统;若承租人因业务需求需使用自有支付结算系统,须在**生效前向招租人提交系统使用申请及技术对接方案,并在系统上线前完成权限开放配置,从而确保招租人可实时查询系统内所有与**业务相关的营收流水(含订单金额、支付时间、交易状态等全量数据)、对账记录及财务报表,且开放权限不得设置时间、范围等限制。
2.承租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报备出租标的运营所用****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等)及收款二维码,所有收款账户及二维码需以招租人认可的方式进行备案登记,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新增或停用。
3.承租人需将出租标的运营产生的全部营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全部收入)纳入备案收款账户统一结算,不得通过未备案账户、私人账户、体外二维码等方式收取任何相关营收,禁止以阴阳合同、拆分交易、虚列成本等方式隐瞒真实营收。
4.招租人有权对出租标的运营及营收情况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每季度至少1次)查阅承租人结算系统数据、财务报表、收银记录、发票存根等资料,承租人需配合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不定期进行巡场核查,核对实际经营情况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承租人需配合招租人现场查验收款设备、交易凭证等。
5.承租人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招租人提交上季度营收明细报表、收款账户对账单及招租人要求的其他营收证明材料,招租人有权对报表数据与备案账户流水、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核对,核对结果作为营收分成的计算依据。
6.若招租人发现承租人存在隐瞒营收、擅自变更收款渠道、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等违约行为,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补足应缴营收分成差额,并按差额部分的2倍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同时要求承租人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得营收分成、律师费、诉讼费等)。
7.承租人需配合招租人对营收监管相关的合理要求,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如开放结算系统查询权限等),不得拒绝、拖延或阻挠招租人的监管行为。
四、意向承租人的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需包含与租赁业态相关的经营类目(如餐饮服务、零售贸易、生活服务等),且无不良经营记录等。
(二)装修投入:意向承租人需承诺地上商业、地下夹层商业的硬装改造费用不低于1000万元,设计消防装修方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并向招租人报备同意后方可施工。协议期两年内意向承租人需提供装修投入费用相关凭证,若未达到要求招租人有权解除协议。
(三)运营模式:意向承租人需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运营方案(含经营计划、业态规划、线上线下营销推广策略、客户服务体系等),并负责项目建设后的全部运营工作;需具备线上线下全渠道推广能力,负责园区商业的整体推广运营;其经营业态需向招租人报备,招租人有权对商业业态、项目建设运营等进行管控并持续监督,若认为报备业态不适宜、建设不完善与或运营效果不佳,可向承租人提出调整要求。
五、装修与开业时间
(一)在出租标的交付时完成相关设计、装修以及部分商业业态招商工作;
(二)出租标的交付3个月内完成装修并开业的面积不少于总体出租面积的30%;
(三)出租标的办公人数达到5000人时,完成装修并开业的面积不少于总体出租面积的50%;出租标的办公人数达到10000人时,完成装修并开业的面积不少于总体出租面积的70%。
六、公告、报名和竞价
(一)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7日16:30起至2025年11月26日16:30止。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6日16:30止。标书代写
(三)报名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承租报名表(详见附件);
5.保证金缴费的回单凭证。
意向承租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报名材料,本次招租只接受纸质文件,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密封后递交。承租人需在报名前缴纳保证金。标书代写
(四)竞拍方式:报名截止后,如出租标的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无需公开竞价,按本公告租金标准直接成交。如出租标的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采取现场竞价(多轮报价)的交易方式,竞价为租金托底租金,营收分成比例不变,竞价过程中的加价幅度为每次加10000元及其整倍数(以本公告公开的托底租金底价为基础)。其中,地上商业租金底价和地下商业租金底价按4:6的比例增长,即每加价10000元,地上商业底价增加4000元,地上商业底价增加6000元,价高者得。
七、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一) 交易保证金:150000元;
意向承租人应于报名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足额交纳至承租人指定的结算资金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账号:3420 0600 1013 0003 4471 4
(二)交易保证金处理
意向承租人一旦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认可本条并自愿遵守。
转为租赁保证金:意向承租人在竞价后被确定为承租人的,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承租人支付《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
退还交易保证金:竞价结束后,除被确定为承租人以外的意向承租人,招租人将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扣除交易保证金:非招租人原因,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三十日内未与招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招租人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作为违约金扣除,且招租人将取消该承租人的承租资格;交易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招租人损失的,招租人有权继续追偿。
本次公开招租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553-****37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