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技术性贸易措施粤港澳大湾区研究平台所需宣贯用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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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粤港澳大湾区研究平台所需宣贯用品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技术性贸易措施粤港澳大湾区研究平台所需宣贯用品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人民币¥60,000.00元。项目包括:

(一)宣传本及配套笔。规格要求:A5,笔记本规格145*213mm,内页纸张为100张200页。质感PU封皮压印工艺,内页材质为80克护眼米黄纸,配丝带书签,配同色金属签字笔,激光打印LOGO标。

(二)风扇。规格要求:多种颜色可选,静音风速控制,三档风速,USB接口,可拆卸底座。风扇尺寸59毫米,功率5W,电池为可充电锂电池,可印制logo。

(三)宣传袋。规格要求:帆布袋或绒布袋,14安厚 30cm*35cm,按设计稿印刷制作。

(四)雨伞。规格要求:三折手动伞,三面彩印,含防晒黑胶涂层,105cm,重350g,伞面尺寸105cm。

(五)2025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工作,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具体费用以实际结算价格为准,如项目总费用超过6万元,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按最高6万元进行结算。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项目中标后再分包转包。

四、报价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企业或组织主体资****公司/分所报价的,必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二)提供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等体现具备本项目相关技术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

(三)提供报价清单;

(四)提供评审具体方法和标准提到的证明材料;

(五)以上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须加盖公章。

五、定标方式

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达三家时,****小组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小组可以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时间

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1月17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期间9:00-12:00,14:00-18: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邮寄至我单位,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收到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仅接受邮寄请勿自行送达。邮寄收件地址:****质量发展与检验认证科(**市**区凯翔路3号),联系电话:020-****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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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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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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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技术性贸易措施粤港澳大湾区研究平台所需宣贯用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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