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鑫盛煤化工有限公司制加氢技改项目

审批
河北-邯郸-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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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3586647吴少军
暴卫******
**时村营乡陈庄村北****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制加氢技改项目****
2021版本:04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C2519-C2519-其他原油制造
****** ******
经度:114.281389 纬度: 36.310000****生态环境厅
2025-04-01
冀环审〔2025〕71 号911********3586647001P
2025-04-21860
15****
911********3586647****
911********3586647******公司
911********058786C2025-04-10
2025-04-222025-05-21
2025-10-202025-11-14
http://www.****.cn/index.php?m=content c=index a=show catid=1553 id=1524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术改造技术改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石脑油2.612万t,燃料油12.48万t,液化天然气25万立方米年产石脑油2.612万t,燃料油12.48万t,液化天然气25万立方米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增设焦炭过滤器,提前粗过滤原料气焦炉煤气中焦油等杂质,减轻预处理工序负荷;2、增设脱氧塔,对变压吸附提取的粗氢气进行脱氧处理使氢气纯度满足要求;3、增设脱硫塔,对分馏塔塔顶石脑油产品进行脱硫,将硫含量由100ppm以下降低为10ppm以下;4、对原装置中的稳定塔顶空冷器、卸车泵等部分老旧设备设施进行更换。1、增设焦炭过滤器,提前粗过滤原料气焦炉煤气中焦油等杂质,减轻预处理工序负荷;2、增设脱氧塔,对变压吸附提取的粗氢气进行脱氧处理使氢气纯度满足要求;3、增设脱硫塔,对分馏塔塔顶石脑油产品进行脱硫,将硫含量由100ppm以下降低为10ppm以下;4、对原装置中的稳定塔顶空冷器、卸车泵等部分老旧设备设施进行更换。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热炉配备低氮燃烧器,加热炉烟气与脱硫剂仓废气经“钙基干法脱硫+复合滤管脱硝除尘一体化工艺”处理后排放。脱氧干燥系统排污水作为补水排入循环水池利用,冷低分罐闪蒸排污水作为原料送捣固焦生产线化产车间硫铵工段利用,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废水不外排。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脱硫灰和废滤管外售建材企业,废焦炭和变温吸附吸附剂更换后均直接运至捣固焦生产线备煤系统、掺入炼焦煤中利用,脱氧废催化剂、废精制催化剂和废脱硝催化剂更换后均直接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加热炉以预处理后的焦炉煤气为燃料,并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经1根44m高排气筒排放,并加装废气自动监测设备。“钙基干法脱硫+复合滤管脱硝除尘一体化工艺”作为备用废气治理设施。脱氧干燥系统排污水作为补水排入循环水池利用,冷低分罐闪蒸排污水、分馏塔回流罐冷却分离水作为原料送捣固焦生产线化产车间硫铵工段利用,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废水不外排。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废焦炭和变温吸附吸附剂更换后均直接运至捣固焦生产线备煤系统、掺入炼焦煤中利用,脱氧废催化剂、废精制催化剂和废脱硝催化剂更换后均直接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加热炉烟气废气治理设施变化,废气不再直接经“钙基干法脱硫+复合滤管脱硝除尘一体化工艺”处理,将其作为备用废气治理设施。加装废气自动监测设备。分馏塔回流罐冷却分离水去向变化,作为原料送捣固焦生产线化产车间硫铵工段利用。固废中正常情况下备废气治理设施不启动,无脱硫灰、废滤管、废脱硝催化剂产生,当备用废气治理设施启动后产生。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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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66 0.297 105.49 0.121 0 42.642 0.176 /
268.202 1.698 212.88 8.663 0 261.237 -6.965 /
42.249 0.161 44.6144 0.218 0 42.192 -0.057 /
33.314 0.54 56.544 1.452 0 32.402 -0.91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处理站 回用水执行《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表6.1.3再生水水质指标,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 污水处理站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污水处理站出水口:pH范围为7.6~7.8(无量纲),SS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mg/L,COD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1mg/L,BOD5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4mg/L,氨氮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47mg/L,总磷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4mg/L,总氮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04mg/L,石油类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3mg/L,硫化物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5mg/L,溶解性总固体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0mg/L,浊度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NTU,铁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15mg/L,锰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05mg/L,氯化物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mg/L,游离氯范围为0.11~0.14mg/L,细菌总数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CFU/m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25mg/L,硫酸盐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mg/L,粪大肠菌群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MPN/L,总余氯范围为0.14~0.19mg/L,总硬度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7.8mg/L,碱度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2mg/L,二氧化硅日平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mg/L。各污染因子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 50050-2017)表6.1.3再生水水质指标,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加热炉烟气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 13/2863-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省重点行业环保绩效A级标准 炼焦化学工业(常规焦炉)(试行)》(冀创A领办[2023]6号)燃用煤气工艺加热炉排放限值要求。 加热炉以预处理后的焦炉煤气为燃料,并配备低氮燃烧器,产生的烟气经1根44m高排气筒排放,并加装废气自动监测设备。“钙基干法脱硫+复合滤管脱硝除尘一体化工艺”作为备用废气治理设施 加热炉烟气量为5307m3/h,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4.3mg/m3,二氧化硫浓度最大值为16mg/m3,氮氧化物浓度最大值为44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采取厂房隔声以及基础减振等措施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值为55.0~62.0dB(A),夜间值为51.0~54.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焦炭、废除油剂、废吸附剂、过滤滤渣、废活性炭、废吸附剂等更换后配入捣固焦生产线备煤系统、掺入炼焦煤中利用 废焦炭、废除油剂、废吸附剂、过滤滤渣、废活性炭、废吸附剂等更换后配入捣固焦生产线备煤系统、掺入炼焦煤中利用
2 废脱毒及保护剂、废催化剂、废粗脱硫剂、废预加氢催化剂、废一级加氢催化剂、废精脱硫剂、废甲烷化催化剂、废脱水吸附剂、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废脱汞剂、废精制催化剂、废保护催化剂、废裂化催化剂、废保护催化剂、废油桶、废油更换后直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脱毒及保护剂、废催化剂、废粗脱硫剂、废预加氢催化剂、废一级加氢催化剂、废精脱硫剂、废甲烷化催化剂、废脱水吸附剂、废催化剂、废保护剂、废脱汞剂、废精制催化剂、废保护催化剂、废裂化催化剂、废保护催化剂、废油桶、废油更换后直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3 废瓷球、废脱水吸附剂更换后直接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 废瓷球、废脱水吸附剂更换后直接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
4 脱硫灰收集后定期外售建材企业;废滤管更换后外售建材企业;废脱硝催化剂更换后直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正常情况下不产生上述固废,当备用废气治理设施启动后产生。脱硫灰收集后定期外售建材企业;废滤管更换后外售建材企业;废脱硝催化剂更换后直接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生产车间装置区、罐区地面严格防渗,四周设围堰、导流槽,确保事故情况下物料不会溢流进入厂区 生产车间装置区、罐区地面严格防渗,四周设围堰、导流槽,确保事故情况下物料不会溢流进入厂区
2 警戒标语和标牌 警戒标语和标牌
3 利用高温煤焦油馏分加氢改质(联产LNG)装置区1座2400m3事故水池 利用高温煤焦油馏分加氢改质(联产LNG)装置区1座2400m3事故水池
4 利用高温煤焦油馏分加氢改质(联产LNG)装置区1座1330m3事故水池(兼消防废水池) 利用高温煤焦油馏分加氢改质(联产LNG)装置区1座1330m3事故水池(兼消防废水池)
5 利用高温煤焦油馏分加氢改质(联产LNG)装置区1座22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 利用高温煤焦油馏分加氢改质(联产LNG)装置区1座22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
6 生产车间装置区、原料库设施有毒、可燃气体报警仪 生产车间装置区、原料库设施有毒、可燃气体报警仪
7 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已修订应急预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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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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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境局**分局出具的《****环境局**分局关于****制加氢技改项目区域削减有关情况的说明》,2024年3月****完成干熄焦除尘烟气干法脱硫项目,削减二氧化硫13.491吨/年,将其中1.934吨/年调剂用于本项目。****环境局**分局已出具的《****环境局**分局关于****制加氢技改项目区域削减有关情况的说明》,2024年3月****完成干熄焦除尘烟气干法脱硫项目,削减二氧化硫13.491吨/年,将其中1.934吨/年调剂用于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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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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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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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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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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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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