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厅关于印发矿产**勘查开发监管工作规范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48号)规定,我局拟委托单位(企业)对**全市正在处置剩余砂石土项目开展实地检查,现向社会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情况
按照30%以上的抽查比例开展实地检查,据各地反馈,目前全市正在处置的剩余砂石土项目共42宗,需开展实地检查的为13宗。
(二)有关依据
1.《******厅关于印发矿产**勘查开发监管工作规范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4〕48号)。
2.《******厅关于印发**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号)。
二、资格要求
单位(企业)应具备丙级以上测绘资质、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三、任务要求
(一)任务具体内容
检查剩余砂石土处置项目是否规范,相关台账资料是否齐全,并利用无人机、GNSS等技术手段开展实地核查,对剩余砂石土处置项目全貌进行影像采集,对红线范围内施工情况进行地形测绘,套合剩余砂石处置范围与批准用地范围,形成影像套合图,编制市级实地检查报告等。
(二)时间要求
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并提交市级实地检查报告。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单位(企业)的利润。由单位(企业)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
2.根据我局有关会议议定情况,技术服务费用最高限价13万元(每宗检查项目1万元),单位(企业)的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限额。
(四)付款方式
单位(企业)提交市级实地检查报告后,我局将在30天内支付给单位(企业)全部工作费用。双方以转账方式支付,单位(企业)开具正式发票。
(五)违约责任
争议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采购需求公告发布时间、地址和反馈方式
(一)采购需求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3日,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采购需求公告发布地址
****官网。
(三)反馈方式
本次询价在2025年11月20日开标,单位(企业)可在2025年11月19日17时前,将报价函(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开发区闽东东路5号,****602室矿环科。我局将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委托开展**全市正在处置剩余砂石土项目的市级实地检查工作技术服务单位。标书代写
五、****管理部门
(一)本项目采购的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3-****032。
****管理部门:****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9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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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