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建设项目 |
| 批准结果信息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 主动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 ****改革局 |
| 县级 |
| 政府网站、****中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项目编码:****
澧发改审〔2025〕214号
****改革局
关于核准**梦溪镇农村供水建设项目的批复
****: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梦溪镇农村供水建设项目核准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3、《****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条;
4、****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
目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
二、核准条件
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9年本)》第
一项“农业水利”中的“水**配置”之规定,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水利局出具了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意见,项目单位提交了其他相关资料。
三、核准内容
1、项目单位:****。
2、项目选址:**梦溪镇。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水厂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提质改造,项目设计供水总规模为1.2万m3/d。****水厂建构筑物的提质改造;同时包括净水设施设备的改扩建,并购置智慧水务系统;此外还包括改造输配水管网180公里等内容的建设。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5、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线上抽查、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改革局
****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