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吴山工业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厂房工程光伏系统项目招标文件答疑3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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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及基础设施综合提升项目-新能****加工厂房工程光伏系统项目招标文件答疑3(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问1:附表2的人员要求是否可以写一份中标后再提供的承诺函

答:投标人可自行编制,本项目未作强制要求。

问2:关于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招标文件不同章节表述存在不一致:部分章节明确“仅需报送总价,无需提供分项清单明细”,另有章节要求“需同步报送分项报价”。为统一报价标准、保障投标工作顺利开展,恳请招标人再次明确本项目报价方式是否为“采用总价形式招标,投标人仅按项目总价进行报价,无需提交分项报价清单”。

答:本项目采用总价方式招标,投标人按总价进行报价,不需要进行分项报价。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问3:招标文件载明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0天。经我方结合光伏项目实际实施流程(含前期现场勘测复核、关键设备进场统筹、主体支架及组件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核心环节)综合评估,现有30天工期安排较紧张,难以充分保障各环节施工质量、安全管控及合规验收,可能存在工期压缩导致的项目风险。为确保项目高效推进并达到预期建设标准,我方建议将本项目计划工期调整为120天,恳请招标人予以考虑。

答:不予调整。

问4:根据评审标准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最多不超过50页,请问:技术标封面及目录是否计入施工组织设计页数

答:不计入。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12楼

联 系 人:黄传春

联系电话:0551-****98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双墩镇**北路与济****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 系 人:张乐

联系电话:0551-****1974、0551-****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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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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