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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陈洪贤、高阿媚 地 址:大门镇潭头村
申请人房屋位于大门镇潭头村,为村民陈洪贤、高阿媚民房拆建项目(补批),根据(洞政发(2025)6号文件)属于特色保护类-适度开发型村庄和洞住建(2018)197号文件以及大门镇农房审批监管联席会议纪要,该户于2025年11月提出个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核拟批准建设。拟批准建筑占地为137.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控制在275.90平方米。建筑层次规划控制为二层(斜坡屋面),底层层高3.50米,二层层高3.00米,(斜坡屋面 ≤30度,高度≤2.10m)。使用垒石技艺不少于60%,底层室内地坪标高按原房标高以(88.74米)为准。建筑风格:青瓦;坡顶;石墙;门窗仿木纹理。
四至如下:(见图)
东南侧:施友鸟房。 西南侧:道坦、空地。
西北侧:空地。 东北侧:石坎、通道。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组织,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对于该公示图纸及相关公示内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请****自然**所咨询。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公示可登录(http://www.****.cn/col/col****433496/index.html),****政府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分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城乡规划--规划许可查询。(联系电话:****6867)。
采用国家2000坐标系统,图中尺寸以米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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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