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玉溪-华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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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 号
来 源 ****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5-11-17
****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 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00吨高纯金属铷、金属铯与新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园区****园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建设1条高纯金属铷、金属铯生产线,生产线有若干主反应生产及蒸馏提纯生产单元组成;最终获得金属铯和金属铷的合格产品;总产品规模为高纯铷、铯100t/a。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现场主要通过采取洒水防尘,施工过程中应对堆料场采取洒水方式防尘。在厂区设置施工车辆清洗场地,对进出施工区域的车辆进行清洗和清扫。运输石灰、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覆盖篷布;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尽量降低装卸高度等措施,以减少施工期扬尘的产生量,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废气排放量较小,采用合理安排机械使用时间、车辆限速限载等措施减少施工机械废气和运输废气的产生。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厂区施工废水通过设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防尘洒水及混凝土养护,不外排。在施工区拟建设临时沉淀池收集地表径流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处理站及配套收集、回用设施,施工期生****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中道路清扫及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于场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

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高噪声噪声设备不集中布置;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期严禁夜间施工,如确需夜间施工的,****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在夜间施工前将施工时间、天数告知附近村民。

项目施工过程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区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地坪整平,表土用于厂区绿化覆土,不外排;****回收部分材料回收利用,剩余部分统一清运至合法堆存场规范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100%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各组主反应釜预真空废气随抽力引导至旋片真空泵,含尘废气进入泵组,由于此时抽速较慢,含尘废气排出泵体由排气筒(编号:DA001,内径0.3m、高度15m)排放。

经核算,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即浓度≤30mg/m3。

(2)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原辅材料需要经人工称重计量混合后添加入主反应釜,其中还原剂钙、镁属于颗粒状,粒径约为1~2mm,较难起尘;片状结晶体原料及细粒催化剂在添加口会有少量无组织粉尘产生,投料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尾品收集作业期间负压收集操作环节时,釜底大量反应产物及尾品被过滤系统截留进入收集桶,微量粉尘经二级排风口排放至车间,车间设置有通风系统,微量粉尘经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HJ1035-2019),生产过程中颗粒物收集装置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属于表A中推荐的可行技术”。因此防治措施可行。项目运营期废气达标排放,运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水

(1)生产废水

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项目反应釜清洗废水经收集进入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回用水主要用于反应釜浸泡清洗,此回用工序对水质无特殊要求,在工业化试验阶段已经过多次验证;故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水质可行。

根据工艺分析可知,本项目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碱性无机盐,且浓度较高,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HJ1035—2019)无机碱污染治理工艺,蒸发处理属于推荐可行技术,故本次设计采用高效低温真空蒸发器处理清洗废水可行;循环浓水到期后排入蒸发池,分批由蒸发器蒸发结晶处理,蒸汽冷凝形成的洁净冷却水回用于反应釜清洗补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处置

****处理站主要接纳生活污水、主控楼地坪清洗废水,厂****处理站,采用“AO生物处理+消毒”工艺,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通用工序》(HJ1120—2020)中生活污水处理中推荐可行技术。

①前期

本项****处理站处理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中道路清扫及城市绿化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②后期配套完善

本项****处理站处理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要求后****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由各类水泵、真空泵、防爆风机等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dB(A)~95dB(A)之间。

在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本项目厂区东、西、北等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厂区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区标准;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项目运营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反应釜、污泥、初期雨水沉渣、厨余垃圾、收集尘等。废反应釜由供应商回收处置;****处理站污泥、初期雨水收集池池内沉渣,定期清掏与生****园区垃圾收集站,厨余垃圾统一收集妥善独立包装,均由园区环卫部门负责定时清运处置;废布袋桶装收集后密封储存,外售具备回收利用资质的单位处置。

(2)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沾染物、反应尾渣、废机油、废蓄电池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贮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3)待鉴定废物

本项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掏与反应釜清洗浓水由高效蒸发器蒸发后形成固体结晶废物,暂不能确定其属性,环评要求运营期及时对该结晶盐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工作,如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则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如经鉴别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则可外售综合利用或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要求进行处置;在危险废物鉴别结果未完成前,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

生活垃圾采用带盖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

本项****园区****园区内建设,周围无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植物、动物,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公众参与

(1)2024年3月21日,****政府网站进行了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0日,****政府网站进行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政府张贴现场公示;在**信息报进行两次报纸公示(4月23日、4月26日)。

(3)2025年1月10日,****政府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从公示至今未收到群众任何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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