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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博”轮高性能无毒性低阻有机硅防污漆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省**市**区**市天**路2****广场**16楼 | 项目类型货物类 | |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 “广博”轮采购一批高性能无毒性低阻有机硅防污漆(具体数量见招标文件清单),拟船舶厂修期间使用,防污漆符合相关船舶规范及CCS 船级社规范要求。 | ||
| ****“广博”轮高性能无毒性低阻有机硅防污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2025-11-17 0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2025-11-26 00:00:00 | |
| 标段/包编号 | **** | |
| 采购控制价(元) | ||
| 开启形式 | 线下开启 | |
| 线下递交 | ||
| 是 | 保证金金额(元)20000.00 | |
| 否 | 联合体投标否 | |
| 20 | 交货期说明合同签订后20天内,具体根据船舶厂修计划交货。 | |
|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公司),须同时提供****公司的营****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3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5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提供《不转包承诺书》和《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 3.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7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 3.11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集团级、平台级和本项目单位级灰/黑名单的投标人,且不处于“灰/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1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同一生产厂家(原厂)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委托多个代理商或经销商,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先为准)。如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须提供代理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若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原厂)与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原厂)投标。 3.13 投标人供应的油漆产品必须获得CCS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或CCS认可产品证书,且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14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3项船舶总吨3万吨以上或TEU4000标准箱及以上(须提供第三方平台记载该船舶吨位、船名等信息的截图)船舶有机硅油漆供应业绩,且上述业绩的油漆供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等)、****船厂签收单和发票复印件。 3.15 投标人必须具备油漆配****修理厂相应施工指导服务(提供承诺书)。标书代写 | ||
| 2025-11-18 08:3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5-11-25 17:00:00 | |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 ||
| 2025-12-11 09:30:00 |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2025-12-11 09:30:00 | |
| 2025-11-18 08:30:00 |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2025-11-25 17:00:00 | |
| ****(**市**区春融三路7号南方财经大厦31楼3111-开标会议室)标书代写 | ||
| **** | 采购单位地址**市**区爱国路3034号景园大厦30楼C座 | |
| 吴工 | ||
| 020-****7749 | 电子邮箱||
| **** | 代理机构地址境内亚洲中国**省**市**区 | |
| 叶凯晴 | ||
| 137****4161 |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