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印发《**县**灌区水**综合高效利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工期,尽早落实项目实施主体,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对**县**灌区水**综合高效利用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并确定本项目的项目投资人。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县**灌区水**综合高效利用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投资人)招标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委托代理编号:****
2.2 招标人:****
2.3 项目名称:**县**灌区水**综合高效利用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投资人)
2.4 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蒙泉镇、夹山镇。
2.5项目****水库、寺垭水库、东泉水库、蒙****水库实施水**高效利用与保护。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水库水**综合高效利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坝加固工程1443m、水库岸坡修复工程45.4km、主干渠清淤疏浚243.68km、支渠清淤疏浚316.78km、原水供水管网改造998m、**定向灌溉管网94.6km。
2、智慧水务工程。项目安装远程雨水传感器、远程水位传感器、远程数字水闸控制系统,建设智慧水务平台一个。
2.6 项目资金来源:****银行贷款。
2.7 项目估算投资:项目投资估算总额19862.09万元,具体以实际测算为准。
2.8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预计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8年。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项目法人承担项目的全部工作及相关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1)**县**灌区水**综合高效利用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范围内的所有手续和实施工作。
(2)负责本项目所有资金的融资工作,并承担相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的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4)项目前期准备、各专项论证工作。
(5)建设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相关费用。
(6)建设项目验收、移交、保修、初始登记等。
(7)按照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接受招标人全方位监督。
2.10 投资回报安排:
(1)中标实施主体即取****水库、寺垭水库、东泉水库、****水库的经营权30年。
(2)投资人的投资回收及投资收益为其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提供全方位、一体化和全生命周期的建设、投资、运营取得的整体经营成果回收投资成本,获取投资收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 项目管理班子必须有相应的项目经理、总工程师。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络查询的结果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县楚江街道澧**路377号大门右侧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开标室(**县楚江街道澧**路377号大门右侧二楼)。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改革局****办公室)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楚江街道澧阳中路278号
联系人:李恢峰
手 机:137****131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县楚江街道澧**路377号大门右侧二楼
联系人: 沈昌安
手 机:139****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