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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1MA14YFLX2T001 | 建设单位法人:韩继深 |
| 周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郭家店镇102国道与迎宾大道交汇 |
| ******基地热力供应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郭家店镇102国道与迎宾大道交汇 |
| 经度:124.58243 纬度: 43.3204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9 |
| ****分局审(表)字〔20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0 |
| 1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1MA14YFLX2T00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01MA14YFLX2T001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912********939980J | 竣工时间:2025-07-21 |
| 2025-07-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04 |
| 2025-10-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评爱好者网站 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com/thread-****976-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建设性质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台3t/h天然气锅炉及2台1t/h燃气蒸汽能机组。 | 实际建设情况:**2台3t/h天然气锅炉。 |
| 本项目2台1t/h燃气蒸汽能机组未建设,目前生产规模为环评及批复的75%,为阶段性验收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天然气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天然气锅炉 |
| 生产工艺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台3t/h天然气锅炉分别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分别经2根不低于8米的烟囱(DA001-DA002)排放;2台1t/h燃气蒸汽能机组分别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经同1根不低于8米烟囱(DA003)排放。 2、项目产生废水为软化处理废水和锅炉排水及生活污水。****基地100m3化粪池收集,确保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用罐车运至**县郭家店镇****公司处理,严格控制污水输送沿途的弃、撒和跑、冒、滴、漏,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分区防渗工作,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场地布局,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各类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软化水制备系统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2台3t/h天然气锅炉分别安装低氮燃烧器,分别经2根不低于8m的烟囱排放,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水属清净下水,与生活****基地化粪池,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项目近期产生的废水定期用罐车运至**县郭家店镇****公司处理;远期待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后,排入**县郭家店镇****公司。 三、噪声 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废弃软化水树脂委托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以上固废均已妥善处理没有产生二次污染。 |
| 全部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对职工的环境安全培训工作,强化日常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控制环境风险相关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2、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4、待园区配套集中供热建成后须及时并入集中供热管网。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220-****-2015-025L;现已建****指挥部,定期举行演练,建立管理制度,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应立即响应。 2、本项目已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执行,正在进行验收。 3、企业已办理了排污许可。 4、园区集中供热尚未建成,待园区配套集中供热建成后须及时并入集中供热管网。 |
| 全部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65 | 0 | 0 | 0 | 0.65 | 0.65 | |
| 0 | 0.169 | 0 | 0 | 0 | 0.169 | 0.169 | |
| 0 | 0.00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407.44 | 0 | 0 | 0 | 2407.44 | 2407.4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637 | 0 | 0 | 0 | 1.637 | 1.637 | / |
| 0 | 0.467 | 0 | 0 | 0 | 0.467 | 0.46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基地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基地化粪池 |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pH8.5-8.6;COD12-17mg/L;SS150-164mg/L;氨氮0.053-0.087mg/L,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达标率100%。 |
| 1 | 锅炉烟气经8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锅炉烟气经8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 监测期间,1#锅炉烟气中烟尘浓度14.5-17.7mg/m3;氮氧化物浓度56-68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2#锅炉烟气中烟尘浓度15.6-17.8mg/m3;氮氧化物浓度54-62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 | 监测期间,噪声源正常运行,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等级在52-56dB(A)之间,夜间噪声等级在41-46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达标率100%。 |
| 1 | 软化水制备系统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本项目废弃软化水树脂委托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以上固废均已妥善处理没有产生二次污染。 |
| 1 | 加强对职工的环境安全培训工作,强化日常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落实控制环境风险相关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企业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220-****-2015-025L;现已建****指挥部,定期举行演练,建立管理制度,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应立即响应。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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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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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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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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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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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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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